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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库伦旗盛恒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260150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 5月18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 5月29 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概况
发起方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库伦旗盛恒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萨茹拉
成立时间
2023年1月28日
注册资本(万元)
2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524MAC60E4T5L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家政服务;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土地整治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房地产经纪;谷物种植;谷物销售;森林固碳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库伦旗盛临农牧和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
发起方承诺
1.我方对库伦旗盛恒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项目内容
合作方式
合资新设
拟新设公司名称
待定(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拟新设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拟新设公司
新设公司
拟注册地
具体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发起方拟出资方式
货币
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10
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90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2
投资方
合计
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
1.经营范围或核心业务:新公司成立后计划开展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项目相关的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及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等业务、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延伸至工程设计、监理、设施运营维护等业务(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发展规划: 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完善“水利+农牧+文旅”的产业生态布局,实现业务板块的联动发展与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提升。
注册资本金
用途
用于公司运营及管理需要。
新设公司批复情况
批复文件
库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批复
新设公司决策情况
决策文件
库伦旗盛恒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
特别告知
对新设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拟公开选择1名投资方,与发起方共同设立一家公司,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新设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10万元,持有新设公司股权比例为10%,拟以货币资产出资;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90万元,持有新设公司股权比例为90%,投资方需以货币出资。新设公司股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及新设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协商进行实缴。
3.发起方认缴出资对应股权比例为10%,在新设公司分配利润不受实际持股比例限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为准。
4.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5.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6.意向投资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其他需披露事项
无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遴选
方案
择优遴选: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综合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投资方公司资质、业务前景、市场影响力、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创新研发能力等;(3)与发起方能否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4)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行业影响力等;(5)治理水平、规范程度、股权结构合法性合理性等。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与合格意向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投资条件
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拥有专业的技术、工程管理团队(提供专业团队介绍),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提供至少5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方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涉诉纠纷(提供承诺函);
5.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截图);意向投资方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资意向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
6.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超出征集数量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响应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谈判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
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新设公司的治理结构:
(1)公司的股东会由发起方与投资方双方共同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发起方委派一名监事。
(3)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成立后将建立完善的财务、项目、质量、安全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和新设公司章程为准。
7.最终投资方报价超过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新设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各方按股权比例享有。
8.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9.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10.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理念及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方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遴选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报名。
现场尽调
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方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zip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中心收到投资方服务费后,中心将剩余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服务费
1.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详见《投资意向申请书》。
2.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程经理 电话185860950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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