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房地产 二手车 废旧物资 二手设备 股权 工美藏品 债权 土地 增资扩股 林木 船舶 广告经营权 矿权 粮食
内蒙古 江苏 湖南 广东 广西 新疆 浙江 黑龙江 安徽 甘肃 海南 云南 上海 辽宁 北京
8 人关注3656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标的清单
转让方名称:宁城县金融和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赵率君
联系电话:15049609789
特别 告知
6、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保证金。
8、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须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4-2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