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 e 交易系统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及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承租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承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半年租金及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首期半年租金及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后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