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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第二次)郴州市公交集团公交车车身广告五年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2022040037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4月1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5月11日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1.此次出租标的为郴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册营运的845台公交车(含运营车辆、代班车辆、机动车辆)车身广告五年经营权。车身广告范围为:整个车身外表(不含车身玻璃及车尾玻璃)。
2.五年经营权租赁费评估价为人民币2896.95万元,其中第一年524.28万元,第二年550.49万元,第三年578.01万元,第四年606.91万元,第五年637.26万元。其他详情见湖南湘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湘融评估字(2021)第1239号)。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
3.此次挂牌底价为第一年租赁费471.85万元,折合单价约5584元/台/年。第二年始每年经营权租赁费按上年度经营权租赁费的2%递增。
挂牌底价
人民币471.85万元/年
履约保证金(押金)
人民币30万元。待合同期满,承租方结清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押金)不计息,不抵租赁费。
经营权租赁费及费用缴纳方式
经营权租赁费每半年一付,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第一年经营权租赁费的50%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续经营权租赁费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一个月前支付给出租方。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
郴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00187820067E
注册地(住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北路10号
特别告知
1、本次经营权出租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2、标的以现状出租,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经营权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的数量、状况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竞价人)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3、标的车辆若首次移交实际数量不足845台,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4、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承租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承租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经营广告业务资质的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盖章的原件扫描件);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盖章的原件扫描件);
4、意向承租方无不良信用记录,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等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对曾欠缴郴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经营权租赁费的公司,纳入市公交集团信用失信名单,均不得参加本次竞租(具体名单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735-2626805)。
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半年经营权租赁费后,将标的车辆(未到期广告车辆除外)在7个工作日内全部移交给承租方;未到期广告车辆陆续移交,陆续移交车辆的租赁期限同步顺延。如遇新增和报废车辆,则按当年每台车辆的广告经营权租赁费,增减相应费用。
与租赁相关
的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30万元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的交易服务费、半年经营权租赁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2626805获取)。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经营权租赁合同》),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承租方不得将与出租方签订的《经营权租赁合同》转手给第三方,且不能与客户签订超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期限的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经营权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出租方将按合同约定收回车身广告经营权。
9、如政府有宣传需要(以政府下发文件为准),承租方需按要求在相关线路发布公交车车身公益广告,同时须承担出租方自身5%的公益宣传,所需 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进行任何费用补偿及延期补偿。
10、对于因出租方车辆线路变更或调整,导致运营的广告车辆发生线路变更或调整的,由承租方与客户协商解决。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偿及延期补偿。
11、出租方为承租方免费提供出租方所属的烤漆房和相应场地,但承租方须负责烤漆房和相应场地的清洁、维护和用电安全。如因烤漆房和相应场地电源老化需整改及维护的,由承租方负责整改,承担一切费用,且须按照国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使用安全。如发生用电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广告制作产生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烤漆房有独立电表)。
12、承租方发布的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及发布位置均须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承租方发布的医疗广告不能超过30%,且只能标注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政府或上级管理部门对医疗广告发布有明文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承租方对发布的广告必须按照新广告法所规定的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进行广告发布,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3、承租方拟发布车身广告前,必须将广告内容、广告时间、广告线路、车号以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合同向出租方广告部报备,经审核后,方能调车上刊发布。
14、合同期内,因政府因素和行为需交纳的各种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如因政府行为不能在公交车身媒体上刊商业广告的,出租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或补偿。
15、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经营广告业务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对他人造成侵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6、承租方在经营广告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如有违反行为,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17、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场站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如不按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操作,出现安全、消防等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18、遇不可抗力因素,按国家和政府政策执行。
19、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的交易服务费。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1、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应按“承租方资格条件”中的要求,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提供其公司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审计报告等纸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经审核,符合承租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签订相关成交确认文件;不符合承租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取消竞得资格,并宣布竞得结果无效,且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交易报名
时间:2022年4月13日09:00——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30万元,截止时间2022-5-11 17:00止,按系统提示缴纳。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部分履约保证金(无须承租方另行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租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
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
时间
2022年4月13日09:00时——2022年5月12日
10:00时。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交易服务费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以第一年租赁费成交金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段累计方式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具体为: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收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
2、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附件下载
评估报告部分内容.jpg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
方式
李女士0735—2626805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二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踏勘联系人电话、时间
张女士0735-2323906 17775625888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技术支持
0735-2626805、4008289082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323906
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62680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郴州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735-2368583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5-2861082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5-2369232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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