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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清单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龙川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347123603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约178.92吨废旧水管、散热器片、热力管道等废旧物资,最终结算以称重设备实际确定重量为准。受让方现场清理、拉运完毕后,须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过磅、拉运、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超出预估重量部分由受让方一并进行回收。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使用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废旧资产的资产状态、重量、材质,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报名时上传)。
4、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本开具发票事宜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
5、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重量为预估吨数,受让方成交后按预估吨数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具体如下:预付交易价款=预估吨数*成交单价,预付服务费=预付交易价款*5%,最终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结算。如交割过程中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价款及服务费不足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及中心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现场勘验承诺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内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手续,标的资产均按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转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质量、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后进行资产清运工作。
4、标的安全拆解、清运、清理现场(清理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拆解、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工作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双方签署《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并提交原件至中心进行结算。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章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5个工作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移交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移交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在无以上违约行为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其交纳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履行完毕标的交割的相关工作,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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