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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门广场商铺租赁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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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门广场商铺租赁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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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80 元/平方米/月
保证金 20,000元
租赁面积35.00m²
承租押金租赁押金为首年全年租金的50%
租金支付方式按租期实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4-1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19 17:00:00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康经理
联系电话:
19993653474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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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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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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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门广场商铺租赁项目(第二次)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结束

 

租赁标的

概况

序号

租赁标的名称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经营业态

挂牌价格

(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1

丹霞景区北门广场

D5商铺

35㎡

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冷饮、冷餐

80元/㎡/月

20000

特别告知:

1.禁止本区域内退租及违约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活动。
2.租赁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租赁押金为首年全年租金的50%。

3.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出租方

情况

出租方名称

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标的首年租金(按租期实付)、租赁押金(6个月租金)及首年卫生清理费(2元/月/㎡)12个月(全年收取)。空调使用费(7月-9月)5元/平米/月。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标的交割

1.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

2.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标的交接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与交易相关的

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租赁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应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2.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和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与出租方咨询,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租赁标的运营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参与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用途、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租赁公告》、《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年租金、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出租方按违约处理,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或调换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装饰装修、维修改造等事项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改造不得改变或破坏租赁标的主体结构,租赁到期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出租方享有,出租方就此不再进行补偿,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拆除,但因拆除造成租赁标的损毁的,承租方应恢复原状。

7.租赁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关维护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租赁标的到期后要确保租赁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有损坏的,须由承租方自行修缮,无法修缮的须照价赔偿。

8.租赁标的运营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及收费标准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拖欠水、电、暖、卫生及排污等费用,出租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扣除所涉及的费用。

9.此次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0.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1.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景区相关制度,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经营过程中不得妨碍、影响景区管理与运作,一切以服务游客为目的,如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景区管理、运营或服务工作受到损失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承租方的租赁押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租赁押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2.承租方在标的经营过程中不允许改变其建筑风貌及房屋外观,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须按原状进行修复,承租方未能及时修复的,出租方将无偿收回承租权,且承租方须对已损坏的标的按原价赔偿。

13.承租方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禁止私搭乱建,禁止在经营场所外摆摊设点,若未按出租方管理要求执行,出租方有权进行追偿(从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承租方确定后,甘交所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通知书》,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租赁公告》约定及《成交通知书》签订《租赁合同》。

14.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交易双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5.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6.其他详见《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标的。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7:00

报名手续

1.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3.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4.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承租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10元/㎡/月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4月20日

09:00-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联系人

康经理 19993653474    李经理 1529412207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

现场踏勘联系人

张先生   15379704248

咨询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华府天地综合楼A座17楼(甘交所集团张掖服务中心)

其    他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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