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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铅酸电池整体处置
项目编号
2026040029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4月1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4月22日
标的
概况
评估
情况
标的存放
存放在郴州市公交集团司马洞公交场站。
评估单价
1.3元/Ah
评估基准日
2026年3月19日
评估机构
湖南建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废旧铅酸电池总数量约18870Ah(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竞价结束后实际清点的数量为准)。其他情况详见“湘建兴评报字(2026)第040704号”。
挂牌单价
交易保证金
5000元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名称:郴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187820067E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郴州市国资委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批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处置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特别告知
1、本次资产处置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2、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处置,成交后,交易双方对标的进行点数,标的最终成交总价以标的的实际数量×成交单价进行核准。
3、采用预付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电池预估数量18870Ah×成交单价预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交易双方确认的电池点数总数量来确定总价款。如在点数过程中所涉及的成交价款超过预付款,受让方则需按转让方要求再次预交成交款。受让方预交首次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开始进行移交点数。电池全部点数完毕后核定总成交价款,对多缴纳的预付款在接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4、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5、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处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该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名。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
7、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经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公告内容及处置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和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8、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0、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核准经营类别含有废铅蓄电池(900-052-31废铅蓄电池);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5000元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6:3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原则上应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单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处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及有效的相关部门出具(发布)的资质证明原件等材料。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最高报价者)应持一式两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相关部门出具(发布)的资质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成为受让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取消竞得人资格,且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最高报价者)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时,同时提交制定好的装卸、运输方案,并报转让方认可。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2626805获取)。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及提交转让方认可的装卸、运输方案的,自应当签署上述确认文件、提交转让方认可的装卸、运输方案之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10、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或不符合资格条件受让的竞得人承担。
11、本次转让标的为废旧铅酸电池,受让方回收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合规处置,并配合转让方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如未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出现的所有运输、安全、环保等问题和应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无关。
12、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受让方负责标的搬移、点数、装卸、运输等与交割相关的所有工作,转让方负责监督并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转让方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现场不得进行切割等动火作业),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搬移、点数、装车、拆卸、运输、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交割工作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等一切安全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及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无关。
3、受让方须承诺在处置标的交付之日起7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接收、运输。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6日8:30——2026年4月22日16:30止。
报名手续
评估明细表.jpg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2日16:3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加价幅度
0.1元/Ah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
时间
2026年4月16日8:30时——
2026年4月23日10:00时。
延时竞价周期
60秒
服务费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所按下述标准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10000元、不超过30000元的,按1500元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30000元、不超过50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50000元、不超过80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80000元的,按标的成交价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收取。
2、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0735-2626805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郴州市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踏勘联系人
徐先生 18975598060
技术支持
0735-2626805、4008289082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郴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323909
本次转让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62680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郴州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735-2368583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场服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0735-2369232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 0735-2369518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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