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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56㎡
南区:78㎡
北区:78㎡最终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
出租方名称: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婷
联系电话:18627586688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项目针对保底营业收入进行竞价(即意向承租方在系统内的报价为保底营业收入),请各位意向承租方谨慎出价。
3、承租方须在场地交付后立即进场装修,并确保在20日之内施工完毕并开业。如因承租方恶意拖延装修方案评审及装修工作进度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如期开业的,出租方有权每超过一天扣除承租方承租押金2万元,超过5天或承租方拒不执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交易 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采取从营业额中提成方式支付租金,营收提成比例为24%。年度营业额不足保底营收的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差额。
意向承租方须已入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服务区商户资源品牌库》“综合小吃”业态。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2、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租金底价(保底营收)报价(其他意向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指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同)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平台、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与出租方不存在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6、在竞价结束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成交年保底营收的9.6%)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押金按时足额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承租方需完全接受《租赁经营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全部条款(详见附件)。承租方自应当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视同承租方给放弃标的承租,若出现该情形,承租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湖南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双方按照月度保底营收(按年度保底营收的1/12计算)提成额或实际营收提成额两者取其高的方式进行月度租金预结算,若当月实际营收提成额大于月度保底营收提成额,则按当月实际营收提成额收取租金,若当月实际营收提成额小于月度保底营收提成额,则按月度保底营收提成额收取租金。
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服务区商业管理与承租方共同核对上月1日至31日的营业额,承租方须在核对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赁费。
每一年度结束后,双方进行年度对账并清缴,该期间实际营收总额与保底营收额进行比较,若实际营收总额大于或等于保底营收额时,以实际营收提成额(计算方式:实际营收提成额=实际营收总额*提成比例)作为该期间租金;若实缴租金大于应缴租金,则多缴部分用于抵缴次年度租金;若承租方实际营收未达到年度保底营收的,承租方须在收到清算通知后的30天内将差额补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承租押金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10、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年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2%支付;成交年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年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同时,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年租金的2.4‰收取,该笔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
11、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付,若测量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与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二、关于统一收银的要求
1.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要求实现统一收银,采购并安装满足出租方收银系统要求的相关硬件设施、网络及监控等相关设备,开业前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参数标准,安装覆盖全部经营区域(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间、后厨、就餐区、收银区等区域)的高清摄像头,并接入出租方监控平台,视频保存时间不低于90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须有偿使用出租方同意收银原件及稽查软件,并配合出租方进行自动分账系统、收银稽查系统建设,配合提供开通集中收银、自动拆分账系统账户所需的相关资料。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系统采购费、软件系统的使用及维护费以及自动拆分账手续费等),原则上需使用甲方收银软件。
3.承租方必须将全部营业收入进统一收银系统,并配合提供开通统一收银账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对公账户信息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出租方保留对承租方随时查账的权利及采取其他监督、检查措施核实承租方营业额的权利,承租方应履行相应的配合协助义务。承租方对其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本合同约定须使用出租方统一收银系统进行收银,若合同期内承租方擅自不使用或未按要求使用出租方“统一收银系统”进行收银(如,串码销售、隐瞒收入、私下交易等行为),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押金作为违约金。整个合同期限内,如发现承租方有此类违约行为,承租方须补录未按要求录入“统一收银系统”的营收,且首次发现扣除承租押金30000元至50000元,第二次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扣除全部承租押金,并将承租方列入出租方商户管理黑名单,禁止承租方参加出租方所有经营项目的招投标报名。
三、标的资产经营要求:
承租方应对出租方上级部门组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暗访考核”做出响应,同时还应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记分细则》等行业管理标准,落实大型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考核、“国检”、“服务区文明创建”等活动相关工作,并确保全部符合标准,保证考核达标。经营期间,若上级相关部门暗访标准出台有新的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根据《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区(停车区)暗访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承租方应参与暗访考核奖惩。暗访考核得分达优秀的,同时服务区经营商户整体扣分<1分的,给予服务区经营商户整体奖励10000元/对/次。暗访考核得分良好以下的,且服务区经营商户整体扣分>1分,对服务经营商户整体处罚10000元/对/次。承租方应执行《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司属服务区(停车区)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
四、其他费用标准:
1、物业管理费: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包括公共场区安全巡查及秩序管理、公共场区及公共卫生间清洁、垃圾清运以及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等“三池”清理(不含餐饮商户自行建设的隔油池、沉淀池等)、公共场区绿化养护、公共场区“四害”防治、公共消防设施及房屋等结构物主体结构检修维护等服务内容。
2、水、电费: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安装独立水表、电表,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员工宿舍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向服务区支付水电费。水、电单价按当地水电部门颁布的单价加上3%的损耗做为综合单价,具体以所在服务区水、电费统计清单为准。为保证正常运营,承租方同意向出租方预付2个月(根据需要出租方可以要求增加)水电费的水电周转金(具体计算方式及金额由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相应收据。
3、宿舍管理费:宿舍管理费每间500元/间/月。
4、员工伙食费:承租方如需在服务区员工饭堂就餐的,服务区可提供与服务区工作人员相同条件的伙食,伙食费用标准为25元/人/天。该用餐费用由出租方收取并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合同期内出租方因市场原因调整伙食费标准,以出租方下发的正式调价文件为准。
5、仓储租赁费:如需另行租用仓储设施按 30 元/平方米/月计收。
6、装修保证金:承租方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向所在服务区提出装修申请,经批准获得开工令后方可实施,并按200平方米以下(含200平方米)20000元,200平方米以上30000元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服务区公司开具收据。装修完毕后需经所在服务区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1、保证金:196800元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在《租赁经营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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