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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转让方名称:中央储备粮永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芝艳
联系电话:13174272988
特别 告知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在资产所在地与转让方指定人员进行称重交接(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任何一方对称重重量有异议,可选择第三方称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4.该标的成交后,成交价款须按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量计算。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做报废处理,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拆卸,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与转让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现场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在限定区域内施工作业等),以确保拆除施工安全,且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 3.为确保施工安全,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央储备粮永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95588 50200 00083 0856)缴纳2万元的施工安全保证金,该保证金到达转让方指定账户后受让方才能进场施工。施工安全保证金在受让方拆除完成且未出现安全事故、超范围拆除的前提下,在双方交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4.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卸、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5.标的资产拆卸、搬移、安装、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卸、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6.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称重及搬移工作。 7.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赵芝艳 联系电话: 13174272988展示时间:工作日内 (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1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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