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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转让方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特别 告知
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房产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格根街南侧、泰昌路东侧和顺小区(详见公告附件),可以办理房屋产权,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开发商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等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2、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0、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智小璞 15352810000。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标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标的勘验联系人: 智小璞 15352810000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资产信息明细参考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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