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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名称:福海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19300715366
重大事 项披露
特别 告知
1、本次租赁农业用地362.3亩为水浇地,不提供农业用水(不提供水权),成交后,需承租方个人协调周边乡镇场农业用水,出租方不收取水费,不负责供水和后期因农业灌溉用水产生的纠纷。
2、本次租赁的农业用地362.3亩不限种植作物。
3、本次租赁土地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农用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清2026年租赁全部费用,包括:当年农业用地租金(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土地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土地成交租赁单价的10%/亩收取;由出租方收代为缴水费(160元/亩),水资源费直接支付给当地水务和税务部门;由承租方自行前往齐干吉迭乡供电所缴纳承担电费;残膜回收保证金按照40元/亩收取;秸秆切杆押金按照18元/亩收取;已秋翻的标段需向出租方缴纳2025年土地秋翻费用(35元/亩。(所有费用缴纳人必须为参加最终承租方,其他人员转账无效。除水费及电费外的其他费用支付至福海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4、租赁到期后,土地合同履约保证金、残膜回收保证金以及秸秆切杆押金在2027年春播前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承租方。
5、本次租赁的所有标段都需缴纳秸秆切杆押金,农作物出苗后经出租方统计,无杆作物即退还秸秆切杆押金。
6、本次租赁土地目前为到期土地、农闲状态。
7、本次租赁土地租金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8、承租方所承租的土地仅限于农业种植,严禁在农场地界内放牧牲畜。承租方租赁承包的农用土地,具体按照《农用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种植结构、种类、技术规范等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9、承租方应当依法合理使用土地,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鱼塘、畜圈等,如确有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必须书面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合同期满后应立即自行拆除,拒不执行的可由出租方评估后,委托第三方拆除,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不得擅自开荒扩大耕种面积,如有违反,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向承租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租赁费总金额的10%计算。此项违约金单独计算。
10、承租方严禁在田间地头留置剧毒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于农药包装物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处理。如确需施用农药时,应在四周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标识,留置农药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1、租赁合同按约履行至期满终止的,承租方应当在最后一个种植年度的地上农作物收货季节及时收割完毕后即行移交所租赁的土地,而非至合同约定的期限界满日。
12、本次租赁公告内容和待签《农用土地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待签《农用土地租赁合同》为准。意向承租方应重点了解租赁合同全部内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按合同内容履行承租义务。
13、意向承租方须对本次出租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耕地的现状和瑕疵及租赁面积无异议。
14、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15、其他详见《农用土地租赁合同》(待签)等备查资料,报名参加竞价者即视为已阅读该合同并对此无异议。
1.本次租赁不存在优先权;
2.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承租;
3.租赁方式:单独租赁;
4.租赁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报名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租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公告之全部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要求退租。承租方在成交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最终承租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租赁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最终承租方应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提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方式:
(1)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采用动态报价的项目中该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期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了有效报价,则由该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报价孰高确定;
(2)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由最高报价者作为最终承租方成交,成交价为最高报价者金额。
6.本项目最终成交价仅为首年租金价格,租赁期内其余年限租金应当按《租赁方案》约定执行。
7.最终承租方须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农用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水费、水资源费、残膜回收保证金、秸秆切杆押金、已秋翻的标段2025年土地秋翻费用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至福海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交款人必须为中标人,其他人员转账无效)。
8.移交标的:承租方应自全额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出租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及交易费用,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解除租赁合同并放弃承租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再次出租,且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再次出租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10.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部分租赁标的产生争议应就该争议部分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11.承租方交易费用: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具体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租赁项目以首年成交租金(按12个月计算,不包含任何形式的租金减免)为计费依据。
12.若最终承租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缴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出租。
一、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10:00-13:30,16:00-18:30,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
二、展示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公安农场。
三、联系方式:张玉刚,19300715189,需要提前预约。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租金及服务费。因意向承租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分、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交易保证金设定为10万元。
2.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示:意向承租方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在已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基础上对出租方作出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并在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承租标的的承诺。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3.公告期满后,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的,该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在竞价阶段该保证金转化为竞价保证金,待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4.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违约:(1)采用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但该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期内未能有效报价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出现上述第(1)种情形的,由该意向承租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租赁交易的意向承租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产生最终承租方后,如该承租方未按期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支付剩余租金、缴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等情形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的除外。6.意向承租方或最终承租方违约须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2)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3)交易所、出租方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4)以上款项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7.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8.承租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公告及合同约定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交易所有权以保证金优先抵扣相关交易费用,不足部分,承租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首期租金或赔偿款项不足的,由承租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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