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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1、交通便捷:标的紧邻沈阳路、贺兰山路等城市快速通道,可快速连接银川绕城高速及核心商圈,周边覆盖301路、313路、315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可直达银川火车站、国际商贸城、新华商圈等地。
2、商业配套:标的临近新华联购物中心、大润发超市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步行范围内有物美超市、新世纪冷链等生活配套;周边覆盖贺兰四小、贺兰一中、宁夏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周边还有阿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达国际物流园,保障商贸活动便利性。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右旗支行
特别 告知
1、本次标的为银行接收的抵债资产,转让方已取得依据相关司法执行裁定,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特别告知:本次转让标的为在建工程,目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阿开)建字第 152900201000034 号,用地批准书:2010 字第 017号,土地使用证:阿开国用(2011)字第 151 号。标的照片图片及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办了不动产权证时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实际情况请意向方自行现场勘验。
2、标的状态:毛坯闲置
3、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税目。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的交付。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3-2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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