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土地 工美藏品 知识产权 资源使用权 生态资源 林木 矿权 矿产品转让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甘肃 安徽 浙江 四川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北 广西
0 人关注778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一台报废锅炉及配套设备转让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3月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3月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一台报废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
CDZG0.7-85/60-AIl
台
6600元
1500元
存放地
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锅炉房内
标的现状
以实物现状为准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5.项目成交后,因我方原因造成《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签署或转让标的不能移交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交易相关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骆驼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高台县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2.转让标的拉运完毕后,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要求合规处理清运现场垃圾,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标的成交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转让标的短期内无法进行移交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受让方不得以此向甘交所集团、转让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4.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自然人或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交割的,视为违约。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全部拆除、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标的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受让方须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3.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拉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标的交割期间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拆卸、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5.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转让和交割,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自行判断是否参与标的的受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出现以上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自行拆解、拉运转让标的,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卸、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卸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自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5.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督。受让方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标的所在地安监、环保、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等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及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额在交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继续追偿。
6.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的拆除、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作业完毕后须经转让方检查验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并处理,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产生的费用时,受让方还应补足。转让方确认转让标的安全拆解及处置完毕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原渠道退还。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现场踏勘确认书》等产权交易文件。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2500.00元,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系统提示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交易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付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产权交易合同》的。(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180秒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康经理 19993653474 李经理 15294122076
踏勘联系人
康经理 19993653474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技术服务
400-828-9082
咨询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品尊商务大厦9楼
其 他
1.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