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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钢护筒
直径800长度6米
2,080.00元/吨
安全物资
1
2,954.00元
钢筋头
废旧钢筋头
废旧隔离珊、防抛网
1,207.02元/吨
安全物资(电缆、标识牌、配电箱、水马、锥桶、发光贴、防护栏等)
8,387.00元
废旧波形护栏
废旧钢构棚
1,988.00元/吨
废旧安全护栏/湿接缝盖板/废旧爬梯/作业平台
1,620.00元/吨
废旧安全广告牌/废旧安全护栏/湿接缝盖板
板房
11.00元/㎡
资产转让单价的100%(本项目针对增值比例进行报价,受让方在系统内报价为1.01即各品类成交单价为资产转让单价*101%,依此类推。
转让方名称: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274835724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清单内披露的标的资产的质量、预估数量、品质等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本项目针对增值比例进行竞价,受让方在系统内报价为1.01即各品类成交单价为资产转让单价*101%,依此类推。
4、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需在资产所在地与转让方指定人员进行称重交接(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任何一方对称重重量有异议,可选择第三方称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成交单价的确定方式:
(1)本次标的资产通过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转让。各标的最终成交单价,根据其在交易系统中确认的“成交增值比例”计算确定。
(2)若标的按转让底价成交,则按以下方式分别确定成交单价:
①序号1、3、4、5、7、8、9、10、11所列各类废旧物资,成交单价为该类废旧物资对应的资产转让单价。
②序号2、6所列安全物资为成批转让,成交单价即为资产转让底价。
③序号12所列板房按实际回收面积计算,成交单价按“资产转让单价×面积”计算。
(3)若标的最终成交价高于转让底价,则所有废旧物资成交单价均按以下公式计算:成交单价=增值系数×各类资产转让单价 。 (4)结算数量的确定 结算数量以转让方出具的废旧物资出库过磅计量单为准,其中安全物资为成批转让,不称重;板房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7、最终交易价款的计算 最终成交交易价款为以下各项之和:(钢护筒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安全物资成交价+(钢筋头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旧钢筋头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旧隔离珊、防抛网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安全物资成交价+(废旧钢筋头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旧波形护栏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旧钢构棚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旧安全护栏/湿接缝盖板/废旧爬梯/作业平台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旧安全广告牌/废旧安全护栏/湿接缝盖板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板房资产成交单价×面积)。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
6、受让方须在《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60万元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湖南联交所收到该笔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的资产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工作15个工作日内完成。
7、受让方已交纳的预付款人民币60万元及竞买保证金,将在资产交接结束后按实际数量计算成交额,并计入成交价款。
8、资产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明确本次转让资产成交价款。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大于成交价款,湖南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交接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项退还给受让方;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不足以抵扣成交价款,则受让方需在交接确认文件当日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或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时交纳预付款的,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或应当交纳该款项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10、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成交额的3.2%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资产存放地详见《项目部驻地废旧物资明细表》。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以及标的物过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5、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缴纳:金额2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2-1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张经理 (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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