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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葡萄园内38亩土地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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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葡萄园内38亩土地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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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3,300 元/年
保证金 3,900
租赁面积 38.00
承租押金 6650元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度一次性支付,首年含税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元整(小写:¥13,300.00)。租金e交易钱包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1-3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05 17:00:00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7739927552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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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葡萄园内38亩土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ZZCQ2026012700071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0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资产描述

租赁期限(年)

年租金

挂牌价

(元/年)

 

租赁

保证金

(元)

 

履约

保证金

(元)

1

萄园内38亩土地

土地权属证明:国用(2009)第3171号

3年

13300

3900

6650

位置:位于葡萄园第17号灌区6小区的7、8栽培区

用途:农业用地,限定用于种植(林果类、大田类)

所在地

嘉峪关市新城镇(宏源公司所属葡萄园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租赁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6年第一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酒钢集团宏源新实业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租金按年度一次性支付,首年含税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元整(小写:¥13,300.00)。

2.租金实行按年递增机制,年递增标准为每亩每年30元。租金递增后各年度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承租方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出租方依据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向承租方开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按以下规则处理:逾期超过15日的,出租方有权启动催收程序;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法追偿全部欠缴租金及相关损失。

3.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承租方可申请续租,重新履行公开招租程序。

4.承租方租赁资产期间,涉及的安全、环保、消防、工商税务、劳资关系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不得质押、抵押、变卖处置出租方任何资产(包括承租方投资归出租方所有的资产)。

5.承租方生产所需的各类资质(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自行办理,出租方仅出租资产,不提供任何资质。

6.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严禁将土地用于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禁止用于非农建设、别墅地产、私人会所等;不得从事记耗能、高排放、国家明令淘汰等产业项目;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或破坏耕作层行为;禁止转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土地经营权转租、转让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土地租金不予退还。

7.《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6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6,650.00)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租赁标的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租赁标的的成交日期、年租金等。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首年租金。
3.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以出租方提供版本为准)。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拟从事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体系。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标的交割 1.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
2.租赁标的交钥匙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3.土地的经营范围为农用地,承租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该土地为农业用地,限定用于种植(林果类、大田类),严禁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性质。

4.该土地自2011年葡萄苗死亡后,目前处于撂荒状态。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需清除地面1400根水泥廊柱按规定码放,并投入部分资金进行土地平整及改良,所需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新建设配置的渠、路、水利配套设施设备,在租赁期结束后,前述设施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出租方所有。

5.如遇风暴、病虫等自然灾害使承租方种植作物受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中若出现人员伤亡或者其它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概不负责。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构筑固定建筑物,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原状、搭建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租赁合同》期满前10日内,承租方必须将租赁范围内地上的残留苗木、根系、垃圾等清理干净,恢复土地原貌,经出租方验收后交回土地。逾期未能清理,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清理、恢复土地原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8.租赁期间的税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它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9.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承租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1.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租赁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租赁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1-30 09:00 至 2026-02-05 17: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租赁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6-01-30 09:00 截止时间2026-02-05 17: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租赁标的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首年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以赔偿出租方的损失,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意向承租方继续追偿。
(1)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支付首年剩余租金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徐经理,联系方式:15002553172

王经理,联系方式:17739927552

咨询电话 0931-845798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王经理,联系方式:17739927552
其    他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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