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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套
(1)医疗配套:3公里范围内有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等。
(2)政务配套:3公里范围内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委党校、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等。
(3)楼宇内目前配套暂无,自有配套车位124个,其中机械车位113个。
2、环境:校园内部环境优美,宜商宜办,绿地率25.55%。
3、交通:楼宇位于新模范马路快速通道院内,距离地铁1号线新模范马路地铁站约800米,距离地铁1号线玄武门地铁站约1公里,距离地铁5号线虹桥地铁站约1公里(在建),公交站台:新模范马路青石村(约100米) ,新模范马路东(约400米),司背后街(约500米)。
4、亮点:
(1)入驻区位优势明显!丁家桥科技C楼位于新模范马路5号,作为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科技园一园多区的核心区和鼓楼区生命健康产业布局三大板块之一,地处南京主城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有东南大学医学院、中国药科大学、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药物研究所等高校和医疗产业,拥有医药生物功能材料、生物药物高技术研究、生物材料与器件等国家与省级重点实验室,集成科教资源与创新优势,为产业发展提供创新策源与人才供给。且所在辖区中央门街道截至2022年底,辖区内生命健康产业相关企业368家,集聚了以国药控股为代表的销售额超10亿贸易企业,汇鑫融智为代表的医疗信息企业,以及药大制药、海纳医药为代表的制药企业,医工产业带的蓝图正在徐徐展开。
(2)各种对接资源丰富!充分整合学校科研老师以及本硕博等人才资源、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资源、科技载体资源、产业链资源及校友资源等各类优质资源。同时,江苏省标志型科技服务平台鼓楼科技广场已入驻园区多年,为入驻企业进行各项申报、审批等服务提供便利。
(3)规范实验资源稀缺!按照南京市环保部门要求,主城区环保检测监控要求非常之严格。南京工业大学丁家桥校区目前是极少数拥有可用于化学实验的区域之一,属于极度稀缺资源,符合医疗、化工类企业的适量实验需求。
出租方名称:南京化工大学化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5951J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办公,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禁止经营餐饮、游戏机室、网吧、棋牌室、足疗按摩等娱乐项目,禁止经营设备加工、汽车美容等耗水、耗电量大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供自2022年起参与过的高校物业服务或相关业务合作的相应业绩证明;5、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5人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3、承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4、承诺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场地,不得擅自转租或改变用途; 5、承诺配合出租方及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管与检查工作,并按时报送经营情况及相关资料。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保证金金额438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四、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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