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 e 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 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出租方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将位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内商业场地有偿授予承租方,出租方将与承租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向承租方收取经营权费(即租金)。承租方须派运营管理团队进驻,对承租场地进行统一经营,负责商铺的深化设计、建设装修、经营策划、运营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将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全部或部分场地进行转让、转租、分包,也不得将承租方在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项目合同期限包括装修期和经营期。各经营场地合同经营期详见本公告附件 1《招租场地基本信息表》。合同经营期起始日自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投产之日起计算(具体投产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装修期自出租方通知的场地交付之日起计算,至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投产之日的前一日止。具体详见《特许经营协议》。
2、为确保 T3 航站楼的整体验收,除另有规定外,承租方须于 2026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场地装修并通过出租方的验收。承租方没有按期完成场地装修及验收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具体违约责任详见《特许经营议》。
3、经营场地的商铺性质属于休闲广场的,需要在 T3 航站楼通过整体验收后方可启动场地装修,具体时间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4、自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投产之日起(合同经营期起始日),无论承租方是否完成场地装修、通过消防验收或开业,承租方均应自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投产之日起(合同经营期起始日)按合同约定交纳合同费用。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场地未完成装修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