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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黄磷厂生产线报废处置资产
资产属性
废旧物资
转让底价
132.84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嵩华路2号(第三监狱综合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81784615061E
法定代表人
靳浩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内部决策情况
经中共云南省第三监狱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批准机构
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万元)
132.84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3月31日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2025003
核准(备案)日期
2025年8月18日
标的情况及列表
本项目处置资产为报废黄磷车间和黄磷技改的生产线,其中房屋建筑物31项、机器设备186项,共计217项资产,详见附件下载《标的明细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在《标的明细表》范围内按现状整体打包进行转让。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指资产意向受让方拆除施工方(含污染物治理资质)分别为两家公司,或资产意向受让方、拆除施工方及污染物治理施工方分别为三家公司)。
3.此次转让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部分标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评估报告及资产转让清单完全一致,同时不因实物的减少而减少转让价款。
4.本项目拆除施工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原滇中分公司内,受让方需承诺具备实施本项目拆除工程所需具备的资质及能力,敬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拆除施工和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资产交割确认书》、《廉政合同》、《黄磷厂生产线报废处置资产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处置环境污染防治协议》(详见附件下载)内容,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下载)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不再另行对转让标的进行验收。
7.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值。
8.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9.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10.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材料》(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并由法人或联合体代表法人签字,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系统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标的成交价的【5%】通过e交易系统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成交价确定
以《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成交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与转让方签订《黄磷厂生产线报废处置资产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处置环境污染防治协议》,并提交《拆除施工清运处置实施方案》,若因受让方提供的施工方资质及业绩资料不符合该协议书要求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资产交付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以到达云交所监管账户为准)并向转让方支付按照确定的标的资产成交额的50%计算出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标的交付,经双方交验并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后视为标的交付完成,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标的以交付时标的现状为准,拆除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在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内的其他地下埋藏物资产的,不在本次交易标的范围内,归属为转让方。
2.受让方履行拆除施工义务过程中所需的水电等均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解决,转让方不提供该类施工条件。
3.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完成后180个日历天内按照《黄磷厂生产线报废处置资产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处置环境污染防治协议》、《拆除施工和污染防治管理要求》自行完成项目的拆除、拆卸、搬运和垃圾清运,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拆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和场地占用等)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过程中塔、槽、罐、管道、池等设备中清理出的残渣(泥磷等)由受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规范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工业废弃物的掩埋需和当地政府协商并依法进行处理。除上述残渣外的固危废均由受让方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合规处置,受让方在处置该部分固危废时需提前向转让方报备,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固危废的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转让方的监督并不减免受让方应尽的责任。若受让方未在时限内完成上述事项,每逾期一天,受让方须按10000元/天支付转让方迟延履行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受让方未进行垃圾清理,则转让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并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按《黄磷厂生产线报废处置资产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履行的,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说明
1.云交所向受让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同时,云交所不负责交易价款的催收和权证变更的催办。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保证金交纳金额
5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或无息原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
1.标的明细表.pdf
2.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pdf
3.拆除施工和污染防治管理要求.pdf
4.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
5.资产交割确认书.pdf
6.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综合管理协议书.pdf
7.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处置环境污染防治协议.pdf
8.廉政合同.pdf
云交所报名材料.pdf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
工作日9点至17点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咨询电话
0871-63625456
交易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9号国资银佳17楼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原滇中分公司内
踏勘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9点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提前与联系人预约
踏勘联系人
姚老师
联系电话
13987654392
特别提示
现场踏勘须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下载)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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