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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0117ZQ250125
债权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无锡上工搪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等23户债权资产包
债权总额
34163.240873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
本金
34163.240873万元
利息
以实际发生为准
费用
债务人所属行业
-
债务人注册地址
债务人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债权抵押情况
详见资产清单
债权现状
上述债权资产的权利人为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受让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资产包内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5.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以致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二、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910522609
杨满平
经济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不公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重要事项
1.标的债权系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2.截至2025年11月30日,标的债权总金额为34163.240873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其中剩余贷款本金34163.240873万元,利息、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3.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不完全一致。4.担保信息详见资产清单。5.本公告关于标的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
6.本次挂牌采用卖断+反委托模式,反委托期限为36个月,若银行在36个月前已完成全部清收目标,双方可协商延长委托期限,延长委托期限不低于36个月;若委托清收期间届满前,全部委托资产已处置完毕,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委托清收期间提前终止。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协议》、《资产委托清收协议》。2.最终受让方在《债权资产转让协议》、《资产委托清收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并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江苏产权按照双方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到指定账户。4.转让方在收到标的债权全部交易价款且江苏产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债权权属资料移交。标的债权涉案诉讼主体、申请执行主体及抵押权主体等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经交易相关方申请,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冻结: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非由于转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资产委托清收协议》; (5)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6.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债权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交易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债权资产转让协议》、《资产委托清收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责任,江苏产权有权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债权资产转让协议》、《资产委托清收协议》并另行处置标的债权。9.转让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转让方已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金融不良资产商业化收购资格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其江苏省分公司,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公司或经营公司。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以下人员或机构:
(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产权(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并登录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江苏产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等)。
五、交易方式:如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产生一家或多家意向受让方,江苏产权将按照转让方制定的报价方案组织线下多轮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领取报价方案方法: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在网上下载报价方案。七、报价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30点(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八、报价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三楼306室九、报价方式:详见报价方案。
十、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一)逾期未登陆江苏产权(e交易)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二)逾期未向江苏产权(e交易)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500万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产权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资产委托清收协议》;
(三)《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本公告及江苏产权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挂牌之日起8日(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或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依照本公告披露的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五、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资产清单(见附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025-83163367
传真
025-83163352
6.资产清单(网页展示版).pdf
5.资产委托清收协议(样本).pdf
4.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盖骑缝章)-批量债权(样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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