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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标的位于村镇道路旁,闲置面积较为平坦,多为水泥路。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限为无年期限制,容积率设定为基准地价所在级别平均容积率。
2.土地总面积为7648.4㎡,已出租480㎡,剩余面积自油库关停后一直闲置。
出租方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骆经理
联系电话:15973442365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现状出租,包括地上现有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无论其面积、状态如何),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充分了解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位置、大致规模、结构、现状、可能的瑕疵或风险等),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意向承租方(竞租人)进行实地勘验。
2.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3.本次招租地块范围内,现状存在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未办理权证,且具体面积、结构、质量、建造年代等无法确认。
交易 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度支付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2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半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出租方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2.4‰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出租方不对现有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面积、质量、安全性、合法性等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所有与此相关的风险、责任、义务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2-0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能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1.出租方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2.4‰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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