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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一批扣押粮油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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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一批扣押粮油转让公告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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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5,207 元/批
保证金 7,5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0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14 17:00:00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17394118999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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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项目名称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一批扣押粮油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名称

数量

净含量

生产日期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鑫雪丰牌稻花香米

144袋

9KG

2025.2.12

25207

7500

甘青精制小麦粉

263袋

10KG

2025.1.23

金玉美牌秋田小町王大米

11袋

9KG

泽飞小麦粉

9袋

9KG

福临门菜籽油

80桶

5升

2024.11.18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粮食、农副产品销售”。

标的交割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转让标的为米面油,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转让标的规格、型号、重量等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物的一般性介绍,不作任何瑕疵担保。受让成功后,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已知或未知风险,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若受让成功,受让方需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移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5.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11-14  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1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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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闫经理

咨询电话

1739411899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白银市白银区万盛路一号房产大厦701室

技术支持

0943-8249360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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