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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阳光小区28号商服1-2号、3-8号房产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L2005928)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阳光小区28号商服1-2号、3-8号房产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L2005928)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阳光小区28号商服1-2号、3-8号房产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L20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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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780,000
保证金 800,000
房屋建筑面积934.62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5-10-3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13 17:00:00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7200195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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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阳光小区28号商服1-2号、3-8号房产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FC252417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红旗阳光小区28号

 

建筑面积

934.62㎡

共有宗地面积

11902.59㎡

所在层数

1-2层

租赁情况

闲置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使用期限

2033年8月14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

建成年份

2003年

欠费情况

在本次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前所产生的欠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欠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由意向方自行查看。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为抵债资产,为两处房产捆绑转让,有不动产证,证号为(2023)加格达奇区不动产权第0003337号、黑(2023)加格达奇区不动产权第0003336号。合计分摊土地面积467.31㎡,混合结构。

2、转让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展示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729090.4元

评估基准日

2025年2月18日

评估机构

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2780000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向阳支行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大兴安岭向阳支行孔海宇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的请示2025.09.28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10.28

特别告知

1、向受让方务必悉知且遵循以下规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文件,金融企业转让的不良资产不得折价转让给该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因此意向受让方不得是金融企业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2、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4、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7、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退还。

8、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0、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为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本次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产生的税、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条件将成交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3、交易机构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及转让方交纳的服务费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成交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产权转让合同后,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王女士18845718161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8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日17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10月31日9:00-2025年11月14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女士0451-87200195樊女士0451-87205236

举报投诉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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