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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1、转让标的资产为转让方于2012年至2020年陆续购置的部分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等,共计 242 项,详见附件1《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2、转让标的资产均属于报废资产,无法按照原设计用途继续使用。
3、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和附件1《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转出方名称: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陶主任
联系电话:13357208976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均为报废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所列全部照片和附件1《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资产数量以实物交接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
3、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完整性、功能性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4、受让方须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的10%。
5、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并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的10%。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未将履约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的,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特别告知: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成交后的最终价格须按相应税率增加相应的税费,该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和搬移。受让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和搬移的,转让方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未发生任何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资产拆除和搬移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实物资产通用).pdf(点击下载)
1、交易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1-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附件1: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pdf
附件2:资产交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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