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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09.6
(最终面积以现状为准)
1.出租标的位于新塘油库内,乡镇主干道旁
2.房屋结构良好,墙面完好,油库废弃后一直闲置。
出租方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阳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骆经理
联系电话:15973442365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交易 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按半年度支付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半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出租方不对现有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面积、质量、安全性、合法性等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所有与此相关的风险、责任、义务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缴纳:金额2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0-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②未能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1.出租方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2.4‰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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