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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禾区龙翔路以西、龙腾路以南21号楼、23号楼整体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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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禾区龙翔路以西、龙腾路以南21号楼、23号楼整体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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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509,632 元/10905.86平方米
保证金 101,920
租赁期限5年
租赁面积10905.86
承租押金首年租金的50%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半年预交的方式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5-10-15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11 19:00:00
  •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
  •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郭静敏
联系电话:
0991-2951135
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9楼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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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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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项目名称 乌尔禾区龙翔路以西、龙腾路以南21号楼、23号楼整体房产
项目编号 N0354FCZZ250001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翔路以西、龙腾路以南21号楼、23号楼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使用期限 5年
租赁建筑面积约(㎡) 10905.86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半年预交的方式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承租押金 首年租金的5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上水、下水、电、暖、通讯、消防、冷风管道、天然气等设施齐备、完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 临近龙翔路与龙腾路交汇处,为四车道硬化柏油路面,附近公交线路有柳树街-乌尔禾镇公交车。距离乌尔禾“西部乌镇”景区1.8公里、“世界魔鬼城”景区4.8公里。
其他情况 2022年8月9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新0103执恢570号之二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克拉玛依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尔禾分公司名下位于乌尔禾区龙翔路以西、龙腾路以南21号楼、23号楼整体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抵偿被执行人克拉玛依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尔禾分公司的欠款。新疆再贷已成为上述资产的合法权利人。该资产暂未办理产权证书。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09632.00
评估基准日 2025-08-20
评估机构 兆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509632.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委托贵中心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租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出租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无障碍。
2、我方承诺本次租赁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资产租赁的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按要求履行我方义务,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租赁信息披露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租赁信息披露申请书》内容公开披露租赁信息。
5、本次资产租赁涉及相关权利人优先租赁权的,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6、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8、我方承诺对《资产租赁信息披露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2025年第102次经营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新疆再贷纪〔2025〕3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半年预交的方式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2.承租方应按首年租金的50%向出租方交付承租押金,并于正式移交标的资产前交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后即进入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视为已充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相关披露内容,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公告全部条款。 2.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股交中心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其提供的任何介绍、评价(包括资料、图片、口头说明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担保。 3.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认可其现状及潜在风险(包括经营、行业、政策等);承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 4.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查验标的。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含瑕疵),自愿承担全部风险。 5.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标的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方可取得交易资格。未成交者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6.标的信息仅供参考,出租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核实标的现状、瑕疵及政策风险,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无异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价款或要求退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方应自全额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出租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租赁方式为整体租赁。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10月31日
2.现场踏勘地点: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翔路以西、龙腾路以南21号楼、23号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马静之 18225005088
(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0-15 10:00:00 至 2025-11-11 19: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9:00前向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股权交易中心(www.casdaq.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1920.00元,截至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资产租赁当事人对交易保证金处置有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处置;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股交中心依据《新疆股权交易中心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组织资产租赁当事人协调后处置。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各项业务收费标准》一次性向股交中心交纳服务费。
附件下载 3.《现场踏勘确认表》.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静敏
咨询电话 0991-2951135
咨询时间 工作日 10:00-13:30 15:30-19:00
咨询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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