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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冷库等一批抵债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9-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9-1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性质
建成年月
单位
数量
1
包装车间
2014年
平方米
1,245.00
2
2012年
960.00
3
4
果品库(冷库)
360.00
5
6
288.00
7
8
119.00
9
10
11
184.00
12
13
14
合力叉车
辆
约1
15
16
平板车
约4
17
果品筐(铁筐)
2012年-2014年
个
约5
18
大架
约250
19
托盘
约300
20
周转筐(塑料筐)
2012年-2020年
约6,000
21
制冷系统(氨机)
套
22
23
变配电系统
特别事项:所有转让标的均已现场实物为准,其中标的14-23项资产可能存在丢失、损坏、数量不足等情况,均不改变交易价格,成交后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上述相关责任及风险。
标的存放地点
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304省道
转让底价(元)
2,520,000.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无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原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配偶或亲属、经营地址或电话与原债务人相同的关联企业或个人不得购买。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标的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交易价款总额的0.2%/日向转让方支付管理费。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仅有一名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报价有效,按照有关规定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期间没有新的意向竞买方时,本次交易达成,该报价者被确定为受让方。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移交,其中设备所含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提供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能否进行权属变更、能否进行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4.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甘交所集团通知后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纳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5.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交易合同》。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现场咨询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挂牌起止日 09:00:00 至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250,000.00元,挂牌截止日 17:00:00前,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甘交所集团通知后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甘交所集团通知后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或未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拒绝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资产转让协议》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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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褚经理;15393113132 赵经理13321333988;
技术支持
褚经理;15393113132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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