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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新街及中(上)街原苏仙医药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第二次捆绑挂牌交易公告
公告号 : 郴TP(2021)第006号
受郴州市苏仙医药公司清算组委托,对位于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新街及中(上)街原苏仙医药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进行第二次公开捆绑挂牌交易,具体交易事宜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⑴该宗地为原郴州市苏仙医药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面积200㎡(权证编号:苏仙区国用96字第030393号)。现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实测该宗土地总面积187.8㎡,此次挂牌交易以实测面积为准。
⑵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单独拆除重建。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关于郴州市苏仙医药有限公司良田国药店地块按现状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苏自然资条[2020]18号)。
2、地面建筑物
在上述187.8㎡土地面积范围内,有两处地面建筑物,具体为:
⑴位于良田镇新街的商住综合楼,共四层,为原郴州市苏仙医药有限公司资产,商住用地。房权证号为郴房权证良田镇字第00033445号,实测房产总建筑面积392.06㎡,分摊土地面积115.4㎡(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8.02㎡,分摊土地面积28.85㎡,出让年限40年;住宅建筑面积294.04㎡,分摊土地面积86.55㎡,出让年限70年),竣工时间为1992年,砖混结构。
⑵位于良田镇中(上)街的药品仓库,共四层,为原郴州市苏仙医药有限公司资产,仓储用地。根据郴州市自然资源测绘队不动产测绘技术报告(实测),实测房产总建筑面积为314.85㎡,分摊土地面积72.4㎡,出让年限50年,竣工时间为1986年,砖混结构。
3、地面建筑物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50.8082万元;
评估编号:湘鹏程资评字(2021)第0327号;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10日。
二、交易条件
1、捆绑挂牌出让底价和起始价格:人民币71.8082万元。其中,土地挂牌出让底价和起始价为21万元(商住用地出让底价和起始价为17.75万元,仓储用地出让底价和起始价为3.25万元);两处地面建筑物总挂牌价为50.8082万元。交易如有溢价部分,作为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附加条件: 土地与地面建筑物捆绑交易,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郴州市苏仙医药公司清算组签订《地面资产移交协议》。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在竞得人与土地出让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
三、竞买保证金的设定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30万元。
2、交纳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4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3、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放弃签约的,则部分竞买保证金,即定金(具体数额为出让土地总价款的20%)及房产竞买保证金9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四、 特别告知
1、位于良田镇中(上)街的药品仓库,属于80年代改建的仓储用房,郴州市自然资源测绘队重新实测并出具了不动产测绘技术报告(编号:BDC2020-04-03C、宗地代码:431003008004GB00311);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房屋出具了结构安全性检测合格鉴定报告,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湖南省宏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相应的计量认定证书进行了核查、认可。郴州市苏仙区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郴州市苏仙医药有限公司良田国药店地块按现状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苏自然资条[2020]18号)同意按现状处置。
2、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处置,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如竞买人成功竞买,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产权登记过程中,出现面积差(或高或低),应按经办部门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出卖减少差价,同时出卖人也不得要求竞买人增补差价。
4、在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竞买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约有30分钟延时);
②请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五、挂牌公告期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4日17:00时止。
六、交易方式及规则
1、本次交易通过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竞价并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部分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网络报价:自由竞价时段:2021年12月27日9:30时至2022年1月25日10:00时。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每轮应价时间为3分钟。
3、增价幅度: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为1万元及其整数倍,每次报价的最小增价幅度为1万元,最高增价幅度为1万元的10倍。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竞买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4、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⑴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交易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⑵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位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⑶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⑷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⑸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对竞买人的相关要求
1、竞买人在网上报名时应上传如下资料:
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买申请与承诺书》(原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打印件)等。
②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买申请与承诺书》(原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打印件)等。
③申请人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成立批复或注册登记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章程》(复印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买申请与承诺书》(原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打印件)等。
④申请人为境外的须提供:比照上述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有关证明(复印件)等。
⑤申请人为联合竞买的须提供:比照上述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决(或协)议(原件)等。
2、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应按要求向挂牌人(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所需纸质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公告所述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3、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携带其原件供审核,通过审核后由竞得人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后盖章或按手印,再退还其原件,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留存该复印件。
4、竞买人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当在申请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或委托方提出,未提出疑问或异议的,视同熟知、明晓并遵守公告中的有关约定,愿意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和承担相关的承诺和责任。
5、竞买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省以上规范性文件和《交易公告》中有关竞买人资格资质的规定要求,方可参加此次竞买;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竞买的,该竞买人后续的竞买行为无效,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和委托方将不予办理有关后续手续。
九、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本公告期内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的竞买保证金30万元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竞买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竞买人报名交纳的部分竞买保证金(定金及房产竞买保证金9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标的交易设有底价,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署《电子竞价成交价格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
5、如受让方(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竞得人)后签署《电子竞价成交价格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或者受让方(竞得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土地出让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受让方(竞得人)缴纳的部分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没收后上缴市财政。房产竞买保证金9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6、受让方(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7、如受让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及相关协议,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5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竞得人)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此次交易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受让方(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9、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如有)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交易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0、受让方(竞得人)为联合竞买的,如各方实际身份或实际出资比例与联合竞买决(或协)议(原件)不一致的,挂牌成交无效,并由联合竞买人各方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联合竞买人经确认竞买资格后,所实施的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竞价、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等行为,均视为该联合竞买人各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合竞买人各方共同承担。
1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12、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对竞价的资产状况不作担保,竞价标的的资产状况以竞买人的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为准;放弃踏勘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的资产状况、且已正确理解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的资产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13、交易服务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按总成交价款的2.88%收取受让方(竞得人)交易服务费。并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执行。
十、发布公告网站及媒体名称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十一、附件下载
1、(点击下载)《关于郴州市苏仙医药有限公司良田国药店地块按现状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苏自然资条[2020]18号).pdf
2、(点击下载)竞买申请与承诺.doc
3、(点击下载)授权委托书.docx
4、(点击下载)评估报告部分内容.pdf
十二、项目联系方式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二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咨询联系电话:0735-2626806、2626805
报名联系人:蔡女士、黄女士
踏勘联系人:雷13973511880、罗13973511890
2、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35—2362798
联 系 人:丁毅、李欣
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4、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电话:0735-2369232。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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