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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杭州元亨电脑有限公司债权及附属权利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112HN0294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12月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终止
标的概况
标的
基本
情况
标的名称
债权本金(元)
47,000,000.00
利息
根据原借款合同约定或人民法院判决计算
资产线索(仅供参考)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171号鞍国用(2013)第490071号77129.25㎡土地
担保人
鞍山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邵为军、邵慧红、陈国军、项冬莲
转让底价
41,200,000.00元
转
让
方
情
况
转让方名称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
声明
1、标的物属于转让方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方现提供的标的物的有关权属证明和资料,是成交后拟移交给受让方的全部相关资料。标的转让条件及瑕疵和风险声明详见附件《债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
2、转让方声明交易标的物严格按照现状进行转让,挂牌价为转让方转让标的物必须确保获得的最低净收入,因此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主张权利、改变标的物权利现状和使用现状过程中不得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即:①标的物按现所处权利现状和使用现状进行转让;②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债权资料即视为已完全履行了移交标的物的义务;③办理标的物转让通知、权属变更、权利变更手续,主张资产权利,以及接收接管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土地、房屋和动产等资产(即对标的物进行清场)等工作,由受让方自派人员、自担全部费用进行交涉办理;④在办理变更手续、接收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资产和主张资产权利过程中,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依法要求各前手权利人交纳或补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司法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等各种费用)、滞纳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土地出让金(包括出现二次或多次变更的税、费、滞纳金、利息、土地出让金)等全部由受让方独自承担。
3、转让方声明标的物为不良资产,还有可能存在不为转让方所知的瑕疵、欠费欠款或是阻碍受让方实现权利的潜在不利因素,因此转让方要求产权交易所告知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应自行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标的物不良资产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调查,否则,成交后有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标的物债权及其他不能实现预期目的风险,以及需受让方独自承担欠费欠款的风险。
4、委托标的为非债券债权,其转让不属增值税应税范围,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成交款的发票,只开具收款收据。
5、转让方要求: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标的,视为同意转让方所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条款内容(除转让价格及时间待定外)。转让成交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按该附件所述条件和转让成交价格、时间签订该协议。
6、转让方要求:竞买人对转让标的物的竞价转让条件、要求及标的物的现状(包含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所提供的转让标的物的全部资料)已充分知悉和认可。
7、转让方要求: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自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标的物完成权属变更、权利变更和接管接收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资产存在的风险及可能被要求交纳或补交各类款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瑕疵,并完全接受因此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8、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委托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委托方收妥全部成交款项(含预付款)后,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移交标的物档案资料及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通知。移交完成后转让方作为委托人的移交标的物义务即为履行完毕。
9、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物权属资料以从前手权利人处接收的标的物档案资料及自身可以合法出具的资料为限。
10、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所涉及土地、房屋和动产等资产的接收接管如涉及清场问题,由受让方自派人员、自行承担费与相关方交涉解决。
11、办理标的物的转让通知、权属变更、权利变更手续,主张资产权利,以及接收接管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涉及土地、房屋和动产等资产(即对标的物进行清场接收)等工作,由受让方自派人员、自行承担费用进行办理,转让方可给予办理手续上的必要的协助,但受让方不得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转让方承担超过约定范围以外的责任和义务。标的物的权属变更、权利变更、主张权利以及接收接管标的物或是标的物涉及土地、房屋和动产等资产存在的风险和在此过程中,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依法要求各前权利人交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煤气等各种欠费)、滞纳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土地出让金(包括出现二次或多次变更的税、费、滞纳金、利息、土地出让金)等全部由受让方独自承担。
参与竞买前已仔细阅读以上声明并完全理解、认可其内容。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债权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0日在海南日报发布了不良债权处置公告,现委托海南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交易条件
保证金的缴纳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项目竞买保证金为80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或由转让方出具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书面证明。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 日下午17:00。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受让方在本次挂牌前已向转让方缴纳过保证金,则成交价款直接缴纳至转让方账户。
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标的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竞买人对本次竞价转让的标的债权权利情况充分了解,并完全认可本次竞价转让的规则。
特别提示
上述资产信息根据前手权利人移交资产档案记载提供,仅供投资者参考,资产项下各笔债权金额、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债权项下相关权利是否在有效时效内,以及债务人或担保人的现状、资产存在的瑕疵和收购后不能达至预期利益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公告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交易对象要求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68582192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23楼。
交
易
指
南
交易方式
及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报名程序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1年12月15 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它相关材料。
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 (6)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
50万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12月2日09:00至2021年12月16日09:00
延时竞价周期
120秒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和相关约定支付,资料备阅。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网络竞价须知
3、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4、《E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5、《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标的咨询:汪女士,68582192 吴先生,66558021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技术支持
徐先生 66558001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17:00止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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