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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海珍路盛达厂房屋、原检察院办公楼及原机关招待所招租(10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22-686(5)
挂牌价
77739.75元/月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10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防城港市港口区
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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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5年 4月 15 日至2025年 4月21 日 17 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4 月15 日-2025年4 月22日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1.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防城港市兴港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面 积
(㎡)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元)
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
1
兴港大道海珍路盛达厂房屋、原检察院办公楼及原机关招待所
4813.06
77739.75
1000.00
100000
200000.00
10年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海珍路,其中盛达厂房屋共6层,建筑面积为1884.86㎡,其中第1层有8间沿街铺面总面积约314.84㎡,第2-6层有40间房间约1570.02㎡;原检察院办公楼共7层,建筑面积约为1600㎡,其中第1层有9间沿街铺面总面积约210㎡,第2-7层有39间房间约1390㎡;原机关招待所共7层,建筑面积约为1328.2㎡,其中第1层有4间沿街铺面总面积约170㎡,一楼后面1间操作间房及原1间餐厅厨房,第2-4层有15间房间约609.2㎡,第5-7层有15间房间约549㎡。标的位于防城港港口区老城区地段,拥有完善的基础配套,丰富的教育资源、浓厚的商业气氛等先天优势,占交通要塞位置,到达全城区域比较方便,靠近步行街和港务码头,机关招待所有一个后院及15个停车位。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可以居住。
3.盛达厂房屋和原检察院办公楼证件材料:《防城港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批复》(防财资〔2020〕7号)、《防城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转让协议》、房屋产权证。原机关招待所证件材料:房屋产权证。
4.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即第四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上调5%(第五、六年租金跟第四年一样,保持不变),第七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上调6%(第八、九年租金跟第七年一样,保持不变),第十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上调7%,以此类推。
5.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市兴港国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关于同意《市盛达厂房屋和原检察院办公楼等资产招租方案》的批复 (防兴港发〔2022〕40号)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内的相关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用于经营文旅项目、康养项目、办公场所、娱乐项目、酒店餐饮项目等,经营范围为除明火餐饮、不得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他产生噪音、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该标的享有12个月免租装修期(不计算进租期内,其中第一次免租装修期为6个月,从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整体装修完毕、达到运营条件后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以承租方所有装修工程完毕、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为准)。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需将减免的租金补足给出租方),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房屋楼体外墙装饰翻新(包括外墙、楼梯间翻新、屋面防水、空调水、排水排污、更换门窗等)后10天内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00.00元,此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房屋的整体装修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营后,出租方将装修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4.【特别约定】承租方需对租赁标的进行房屋楼体外墙装饰翻新(包括外墙、楼梯间翻新、屋面防水、空调水、排水排污、更换门窗等),修缮翻新完工后应当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未完成翻新施工前由出租方代收一楼铺面的租金(日常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怠于履行修缮义务视为违约。①承租方进行房屋楼体外墙装饰翻新项目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项目完工双方书面确认后出租方才退还代管的租金,若承租方延期完工的,出租方退还租金的日期也相应后延。②出租方移交一楼铺面的方式为:在本合同签订前租赁标的(房屋)一楼商铺已由出租方采取临时租赁方式出租(出租方享有单方解除权),在承租方完成房屋楼体外墙装饰翻新后,出租方可以选择将与一楼铺面原承租户的租赁合同概括转让至承租方与原承租户履行,或选择解除与原铺面承租户的租赁合同后将商铺移交承租方;最终需以承租方实际完成房屋楼体外墙装饰翻新时间为准。承租方转租给第三方的铺面(房屋)租期不能超过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限;租金收取周期由承租方自行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期限。③出租方移交一楼铺面前租金处理方式:合同签订后至出租方移交前的一楼铺面租金由出租方代收,承租方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租金,待承租方完成房屋楼体外墙装饰翻新并办理好书面交接后,出租方再将代收的一楼铺面租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④承租方需充分知晓上述特别约定条款所应负担的义务及法律风险,同意接受上述条款对于租赁标的一楼铺面的交付方式。如承租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履行完成房屋楼体外墙装饰翻新修缮义务,则出租方有权迟延移交一楼铺面且不视为违约。
5.承租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房产按现状出租方式出租,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的改造费和安全主体责任。
7.承租方承租后必须经营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防城港市的产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
8.承租方承租后须经具有安全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示安全评估证明后,方可进行经营。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记录名单的,禁止报名;
4.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无不良记录的相关信息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相关证明;
5.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地方辖区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成交价款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为200000.00元。后续租金都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上半年结束前30日内支付下半年租金。
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防城港市兴港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505 0165 9586 0000 060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港口区支行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5年4 月15日10:00-2025年4月22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竞租人需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记录人,3个网页截图证明,成交后复核原件);
(3)竞租人为企业的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无被记录的相关信息截图证明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相关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盛达、检察院现状告知书下载签字确认(附件3)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6)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地方辖区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00.00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万经理 19195683132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5885208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4.租赁合同(模版).doc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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