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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胜区郝家圪卜路24号街坊等7宗房产转让(总面积1274.9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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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1,050,000 元/7宗
保证金 3,315,000
房屋建筑面积1274.99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1-11-0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10-18 11:11:06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佳
联系电话:
13514876677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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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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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胜区郝家圪卜路24号街坊等7宗房产转让(总面积1274.99平方米) 项目编号 N0297FC210015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04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1-1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标的
概况
基本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11050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鄂尔多斯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13514876677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鄂尔多斯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胜区郝家圪卜路24号街坊等7宗房产转让 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在确定受让方 20 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否则以所设定的保证金金额为限承担给贵中心及受让方造成的损失;
6、认可并将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委托合同》签订的收费标准向支付贵中心交易服务费;
7、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已办理不动产证,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2、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3、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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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1、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交接过户手续。交接过户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提供过户证明。
3、如因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产权,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按照交易规则成为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收到价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价款转付转让方,并且出具交易凭证。
3、在标的房产交付前(转受双方就房产转让事项告知承租人视为交付)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共同积极办理房产交接及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程序。
5、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除外)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服务费标准:成交额2000万元(含)以下,收取成交额1%的服务费;成交额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收取成交额0.8%的服务费;成交额5000万元(含)以上,收取成交额0.6%的服务费(说明:转、受双方双向收取,每宗项目最低收费3000元)。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11-04 09:00:00 至 2021-11-10 17:00:00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

1、交纳认购保证金金额:转让底价30% 。
2、交纳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 现金 □ 电汇 ☑ 转账 □ 其他
4、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账 号:5903  0157  4000  01610  
开户行行号:3101 9105 9034
5、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了解并对项目情况、成交规则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约定的金额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处置方式: 
(1)如最终受让方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支付价款的,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佳、于经理
咨询电话 13514876677; 15754954052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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