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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炎陵国用(2014)第868号。
2、房屋所有权证号:炎房权证炎字第1000007259号、1000007260号、1000007261号、1000007262号。
3、本次转让不包含装饰装修、可移动部分的资产。
4、房产建筑物基本情况: ①门卫室建筑面积27.39㎡,房屋总层数1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成时间:厂房2010年;外观:外墙抹灰;层高:约3.2米。室内装饰装修:普通防盗门入户,地面地板砖,墙面墙漆,天棚墙漆,铝合金窗。②厂房1建筑面积1609.42㎡,层数:房屋总层数1层;建筑结构:钢结构;建成时间2010年;外观:外墙墙砖;层高:约7米。室内装饰装修:卷闸门入户,水泥地面,建筑主体构件由钢材组成,内为钢柱,钢梁,钢屋架,钢屋盖等,以实腹式H钢、槽钢等大截面型钢多组合方式为骨架。③综合楼建筑面积789.46㎡;层数:房屋总层数2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成时间:2010年;外观:外墙瓷砖、抹灰;层高:约3.0米。室内装饰装修:地板砖、墙漆,铝合金窗、办公桌、宿舍基本设施等。④厂房2建筑面积555.41㎡;层数:房屋总层数1层;建筑结构:钢结构;建成时间:2010年;外观:外墙抹灰;层高:约7米。室内装饰装修:卷闸门入户,水泥地面,建筑主体构件由钢材组成,内为钢柱,钢梁,钢屋架,钢屋盖等,以实腹式H钢、槽钢等大截面型钢多组合方式为骨架。
转让方名称: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研
联系电话:19083126752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天正(2023)房估字第Y-046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转让标的原租赁合同已于2023年10月31日到期,现标的仍由原租户使用,并且原租户在租赁期间自建了一栋厂房,未办理建设及产权登记手续。转让方与原租户已就资产占用期限、资产占用费、后续腾房、未取得产权的厂房拆除等事宜签署《厂房(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和《承诺书》。原承租方在租赁期限的自建厂房,成交后,受让方若需要使用,该房产及设备资产的腾退、拆除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与原承租户交涉,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若受让方无需使用,则原承租户在本项目交易价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拆除。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 、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受让方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资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不承担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税费)。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缴纳:金额1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8-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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