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国资监测编号G32024HN1000024)
  • 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国资监测编号G32024HN1000024)

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国资监测编号G32024HN1000024)

0 人关注1557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19,070,090.13
保证金 5,000,000
注册资本44,000,000.00元人民币
行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18
报名截止时间:2024-08-14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经理
联系电话:
13875952552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23A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标的名称 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N0124GQ24002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1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朝阳村友爱组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龙兴
成立时间 2020/09/30 注册资本 人民币4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407MA4RPU1L50 所属行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经营范围 货物运输代理;综合物流服务;普通货运、大型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搬运、货运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物流基础设施、电商物流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物流基础设施、物流服务平台、物流信息平台、电商物流的建设、运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自有房屋的租赁;货运站经营及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00
内部决议 股东决定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518456 0.518456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794.077436 9793.850453 0.226983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4/30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0755.702524 10755.475541 0.226983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3/31 0 0 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717.080602 10716.853619 0.226983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高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1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000MA4R66E31N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湘高速产业函[2024]340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其他披露内容       1、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衡阳物流公司”)为实施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项目(以下简称“衡阳物流港项目”或“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和运维管理等相关事项而设立。衡阳物流港项目批复可研总投资507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批复可研总投资的30%,即人民币15210万元;项目负债性资金为项目批复可研总投资的70%,即人民币35490万元。
       2、本项目位于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以东、北三环以北、蒸湘北路以西、衡大高速以南区域,项目规划两期建设,子项目一名称为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公路物流港,用地面积为155394.8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846.55 ㎡,包括6栋单层仓库,1栋配套用房,1栋垃圾站及配套室外工程等。子项目二名称为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衡阳北服务区项目,占地面积103212.47㎡,规划建筑面积23145.47㎡,包含1栋单层服务区服务楼、1栋2层员工宿舍、1栋1层汽车维修服务站、1座加油站、2栋仓库及配套设施。
       3、衡阳物流港项目已由衡阳物流公司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摘牌、土地不动产证办理、子项目一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部分围挡施工等工作。
       4、本项目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5、其他信息详见众环湘审字[2024]00157号审计报告、众环湘审字[2024]00164号审计报告、广衡(评)湘字[2024]第A0040020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 人民币1907.009013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907.009013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湖南联交所备查),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股权锁定期

1)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年内,标的企业各股东不得将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也不得发生质押、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导致股东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所有权、表决权、收益权中的任意一项或几项可能发生变动的情形。

2)5年股权锁定期满后,各股东已偿还所有与衡阳物流港项目有关自身债务,妥善处理完毕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与衡阳物流港项目有关的遗留问题,且在其他股东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各股东均可通过协议或市场交易方式依法依规转让所持股权。各股东转让其在标的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受让方应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在其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将继续承担原股东在衡阳物流港项目中的义务。一方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受让权。

  5、受让方须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衡阳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稿)》(在湖南联交所备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责任及义务:

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为4400万元,实缴0元。受让方自愿承担转让方应承担的45%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责任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由转让方履行的45%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转让方无需再承担45%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

1)按所持股比承担项目资本金出资义务

衡阳物流港项目资本金人民币15210万元,由衡阳物流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缴纳,其中人民币4400万元计入衡阳物流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810万元计入衡阳物流公司资本公积。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形式缴纳45%股权对应股东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70%(4791.15万元)至衡阳物流公司,剩余30%(2053.35万元)根据子项目二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衡阳北服务区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缴纳。

2)按所持股比为标的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筹措由标的企业负责,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帮助标的企业获取低成本融资贷款,并按所持标的企业股比为项目融资提供银行认可的融资支持方式。

3)按所持股比对项目投资超项目批复可研总投资部分追加投资

若本项目最终竣工决算金额超出项目批复可研总投资,超出批复可研总投资部分,由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或由衡阳物流公司贷款,项目总投资额不予调整(即不再向本项目总投资核准部门申请调整总投资)。

4)合作运营期内项目资金缺口(含还本付息、运营期亏损及现金流缺口等)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或由标的企业贷款。

5)项目运营期收益优先足额安排运营支出,剩余部分用于还本付息。

6)按所持股比享受利润分配、承担亏损分摊。

6、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转让方牵头标的企业管理团队的组建、考核、更换,团队薪酬绩效服从转让方薪酬、绩效管理要求。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的人员按以下原则配置:

 标的企业不设董事会,设董事1名,兼任总经理,由转让方按公司法履行相应任命程序;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受让方按公司法履行相应任命程序;设副总经理一名,由标的企业社会化招聘;设会计一名由转让方委派,设出纳一名由受让方委派;其他人员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委派或由标的企业社会化招聘。标的企业承担衡阳物流港项目建设、招商、运营管理主体责任。

7、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项目建设期内,标的企业委托转让方协助负责建设资金融资、工程报批报建、建设管理、合约招投标管理等工作,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支付管理及财务顾问费1100万元;在项目运营期内,标的企业招商运营委托转让方协助管理,标的企业每年支付转让方管理费100万元或承担转让方相关人员人工成本及工作经费,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年。

8、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项目主材(钢材、钢筋、水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转让方确定的材料供应商负责供应。

9、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长期租赁转让方位于衡阳市石鼓区朝阳村(土地证号为湘国用(2007)第013号)、证载面积为3915.64平方米(约5.87亩)的松木塘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用于办公、住宿,租金以转让方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

10、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就子项目二湖南高速衡阳物流港衡阳北服务区项目开展进一步的研究论证,根据市场情况再次明确/调整项目开发方案,并同意追加后续项目投资。

11、截止2024年3月31日,转让方共为标的企业垫付或向标的企业提供本项目土地摘牌款项及其他费用借款及利息共人民币10091.528755万元。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该10091.528755万元中的人民币5855.85万元转为转让方应支付至标的企业的项目资本金,剩余人民币 4235.678755万元由标的企业在收到受让方项目资本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偿还给转让方,2024年4月1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甲方向标的企业提供的新增借款及利息,在转、受让双方共同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企业全额返还给转让方。

12、受让方须承诺充分了解衡阳物流港项目当前进展,认同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

1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存在代替持股或委托持股行为,且不存在以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契约型私募资金等方式参与本次受让的情况。

       1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挂牌截止日17:30前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18 09:00:00至2024-08-1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及《竞价文件》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增价幅度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服务费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周女士:13875952552
报名咨询 罗女士:0731-84170056,13762770930
咨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3A楼
其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