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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南岭大道53号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
挂牌交易公告
公告号 :郴TP(2021)第001号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将位于郴州市南岭大道53号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进行公开挂牌处置,具体交易事宜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位于郴州市南岭大道53号,为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曦丹酒店)。房产总建筑面积9369.81㎡,竣工时间为2005年01月01日,总层数12层,层高约3.8米,钢筋混凝土结构。
2、地块编号:TP2021001,土地总面积3599㎡,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现状容积率2.6。
二、资产重要信息披露
地面资产:
1、地上房产原权利人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不动产证因土地用途调整已办理注销,现由郴州市政府委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地上房产处置。
2、房产1至8层、12层现由郴州市美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租赁协议终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协议具体内容可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查询。
3、受让方(竞得人)在签署《地面资产移交协议》的同时,应与承租方郴州市美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变更出租主体外,其他条款仍按郴州市县乡公路管理处与郴州市美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及郴州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和郴州市交通运输局、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郴州市美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4、原租赁协议至2024年8月31日终止后,如受让方(竞得人)要收回房产,则租赁部分的资产亦由受让方(竞得人)与租赁方按原《合作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5、受让方(竞得人)与租赁方郴州市美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后,有关租赁事宜由受让方(竞得人)与租赁方处理。如因租赁关系发生任何纠纷均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原签署《合作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的郴州市县乡公路管理处、郴州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郴州市交通运输局无关。
土地状况:
1、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
2、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曦丹酒店)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19)40号)明确,用地范围内东侧应保留现状公共通道,保证周边居民的便利出行。此通知书仅作现状处置条件用,地块如需进行建设,必须重新办理用地规划条件手续。(具体规划要求详见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曦丹酒店)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19)40号),在附件中点击下载。)
三、交易条件
1、挂牌价格:人民币7100万元(其中土地起始价为2700万元,如有溢价部分作为土地增值收益。)
2、出让附加条件: 土地与地上房产捆绑交易,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面资产移交协议》。
3、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在竞得人与土地出让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
四、特别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处置,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2、在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4、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竞买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约有30分钟延时);
②请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五、竞买保证金设定
1、交纳金额:3000万元(其中土地竞买保证金2700万元,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2、交纳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0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请按系统提示缴纳)。
3、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放弃签约的,则部分竞买保证金,即定金(具体数额为出让土地总价款的20%)及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六、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20日17:00时止)
七、交易方式及规则
1、本次交易通过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竞价并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部分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网络报价:自由竞价时段:2021年7月26日9:30时至2021年8月23日10:00时。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每轮应价时间为5分钟。
3、增价幅度: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为50万元及其整数倍,每次报价的最小增价幅度为50万元,最高增价幅度为50万元的10倍。
八、受让方(竞得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①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②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位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③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④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⑤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6、现房产租赁方如参与竞买,须无欠缴租金情况。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对竞买人的相关要求
1、竞买人在网上报名时应上传如下资料:
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竞买申请与承诺书》(原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打印件)等。
②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竞买申请与承诺书》(原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打印件)等。
③申请人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成立批复或注册登记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章程》(复印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竞买申请与承诺书》(原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打印件)等。
④申请人为境外的须提供:比照上述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有关证明(复印件)等。
⑤申请人为联合竞买的须提供:比照上述规定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决(或协)议(原件)等。
2、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应按要求向挂牌人(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所需纸质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公告所述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3、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携带其原件供审核,通过审核后由竞得人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后盖章或按手印,再退还其原件,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留存该复印件。
4、竞买人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当在申请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或委托方提出,未提出疑问或异议的,视同熟知、明晓并遵守公告中的有关约定,愿意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和承担相关的承诺和责任。
5 、竞买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省以上规范性文件和《交易公告》中有关竞买人资格资质的规定要求,方可参加此次竞买;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参加竞买的,该竞买人后续的竞买行为无效,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和委托方将不予办理有关后续手续。
十、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须在本公告期内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点击e交易图片或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的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竞买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挂牌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竞买人报名交纳的部分竞买保证金(定金及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标的交易设有底价,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署《电子竞价成交价格确认书》、纸质《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及与承租方郴州市美丽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
5、如受让方(竞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竞得人)后签署《电子竞价成交价格确认书》、纸质《成交确认书》、《地面资产移交协议》、《变更出租人的补充协议》,或者受让方(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土地出让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受让方(竞得人)缴纳的部分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没收后上缴市财政。房产竞买保证金3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6、受让方(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7、如受让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及相关协议,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5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竞得人)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此次交易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受让方(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9、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如有)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交易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0、竞得人为联合竞买的,如各方实际身份或实际出资比例与联合竞买决(或协)议(原件)不一致的,挂牌成交无效,并由联合竞买人各方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联合竞买人经确认竞买资格后,所实施的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竞价、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等行为,均视为该联合竞买人各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合竞买人各方共同承担。
1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12、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对竞价的资产状况不作担保,竞价标的的资产状况以竞买人的现场踏勘或尽职调查为准;放弃踏勘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的资产状况、且已正确理解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的资产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13、交易服务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按总成交价款的0.7%收取受让方(竞得人)交易服务费。并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网站及媒体名称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czggzy.czs.gov.cn/);
十二、附件下载
1、《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曦丹酒店)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19)40号).zip
2、竞买申请与承诺书.docx
3、授权委托书.docx
4、评估报告部分内容.doc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二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联系电话:0735-2626806、2626807
联 系 人:蔡女士 何先生
2、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35—2362798
联 系 人:丁毅
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4、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电话:0735-2369232。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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