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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桂林医学院桂林市秀峰区原乐群路56号1栋3号门面招租(3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4-306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4月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桂林市秀峰区原乐群路56号(桂林市秀峰区现乐群路20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一楼临街
租赁面积
23.01㎡
租赁期限
租期3年
租金支付方式
每6个月交一次租金,每次按六个月收取,每期租金应在当期首月10日前缴清。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免租装修期30天(自标的物交割之日起计算,30个日历日。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缴纳租金,但仍需承担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承租时间,从免租装修期结束第二天算起。)
履约保证金
年租金的3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状态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本标的位于桂林医学院(乐群校区)大门右侧、正对附属医院、紧临乐群市场,人流、车流量较大,交通方便,路网的通达度较高,公共生活配套服务设施较齐全。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以双方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标的目前开发程度已成熟,实现五通,基础设施完善,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一般,产权清晰。
4.招租标的已办理房屋产权证。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属桂林医学院。
租金底价
190元/㎡/月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桂林医学院)
出租方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无。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前应交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30%),《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桂林医学院
账 号:450016354130505005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致和路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承租人应为国内、区内知名品牌、信誉良好、获当地百姓认可的连锁店或企业;
4.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租金支付、门面经营能力;
5.承租人无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6.对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人,不得参与报价;
7.对于在桂林医学院租用门面经营中有不良记录者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以出租方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户、联合经营体参与报价;
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且双方均认可交付方式为现状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标的用途:出租标的经营范围:可经营生活日用百货、奶茶、水果、生鲜、医疗、行政办公、学习培训等项目。不允许经营有污染、噪音大的加工制造业、危险行业及政府有关部门不允许经营的行业等;不得生产和堆放易燃易爆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4/7 至 2024/4/15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相关报告;
(4)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5)企业提供2023年2月-2024年2月纳税证明;
(6)企业提供2023年2月-2024年2月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附件4)
(8)法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留存原件)
(9)法人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报告。(留存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柒佰叁拾捌元捌角肆分(¥15738.84)。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月租金额增价幅度
5元/㎡/月的整数倍/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4/4/7 至 2024/4/16 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doc
2.门面照片.zip
3.租赁合同(模板,以实际成交签订为准).docx
4.无违法记录声明.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林经理 0771-5757533、18978847456;
陈老师 0773-3662950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5880618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
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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