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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持有19户不良债权询价项目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持有19户不良债权询价项目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持有19户不良债权询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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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面议
保证金 0
债权本金833,748,900.00
债权利息820,853,5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2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31 17:00:00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宏杰
联系电话:
15147153685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项目名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持有19户不良债权询价项目 项目编号 N0297ZQ240014
挂牌起始日期2024-03-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委托期限截止。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持有19户不良债权询价项目
债权总额(万元) 165460.24(截至时间:2024年3月1日)
本金(万元) 83374.89(截至时间:2024年3月1日)
利息(万元) 82085.35(截至时间:2024年3月1日)
费用(万元) /
债务人所属行业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债务人注册地址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债务人经济性质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法定代表人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债务人经营范围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债权担保类型 详见债权清单
债权担保情况 详见债权清单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50102082183356W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会林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面议
重要事项

1、本信息公告只限于征集意向洽谈客户,不构成最终成交意向,项目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正式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2、公告期内拟了解项目信息、进行项目尽调等的意向客户,需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信息公告结束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组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等并根据意向方要求,开展项目尽调配合等工作。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取得银保监会批准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本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2、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3、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4、意向受让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幷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5、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

6、如意向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需在向股交中心提交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受让。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正式挂牌时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8、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并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9、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询价公告结束。

10、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接受该标的债权可能或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事实。

11、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债权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实现受让债权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

14、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

15、本次转让标的债权项下实际利息、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垫付费用随债权一并转让。自基准日之后,标的债权回收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受让方承担。

    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附件下载 询价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郭经理
咨询电话 1514715368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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