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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237706.14  元债权转让项目公告
  • 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237706.14  元债权转让项目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237706.14 元债权转让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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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60,000
保证金 160,000
债权本金160,000.00
债权利息77,706.14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1-04-2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1-04-29 23:00:00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经理
联系电话:
15661007880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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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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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 中止公告
  • 还原公告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237706.14 元债权转让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N0297ZQ210375
挂牌起始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237706.14 元债权转让项目公告
债权总额(万元)

 23.770614





(截至日期2021年3月31日)
本金(万元) 16(截至日期2021年3月31日)
利息(万元) 7.770614(截至日期2021年3月31日)
费用(万元)
债务人所属行业
债务人注册地址
债务人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债务人经营范围
债权抵押情况

债务人:张永钢 张治钢

债务人地址:土默特左旗沙尔营乡阿林兆村61号  土默特左旗沙尔营乡阿林兆村61号

抵押、担保情况:张治钢、 渠新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渠新俊、 张永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现状 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50100581755080Q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田希圣
经济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1600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现金受让优先成交(须一次性支付);2、接受资产置换交易,置换资产价值高于或等于挂牌底价。
重要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或备案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其分公司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挂牌期满后,如意向受让方以货币支付受让的,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形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最终受让方以现金加资产或权益置换成交的,现金比例不得低于挂牌底价的50%;如最终受让方以资产或权益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且最终受让方拟置换的资产评估价格须高于或等于挂牌底价,且转让方不对最终受让方弥补差价。如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以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则中心组织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以竞争性商谈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2、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如现金受让)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股交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如现金受让)、交易服务费、《债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如现金受让)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拟采用置换成交的意向方需联系项目负责人索取置换成交规则并认可,一旦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承诺函》即以认为其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接受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已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承诺函》,即认可其接受该交易标的明示或潜在的风险,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已自行了解受让金融债权相关资格要求且符合,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不存在暴力清收等违法手段,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6、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
7、交易服务费按照股交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6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可以《承诺函》代替现金保证金的缴纳,提供《承诺函》的意向方如涉及违约,转让方可按保证金金额追偿。
二、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截止时间: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实际到账为准
2、交纳方式: 转账
3、保证金及价款交纳账户:
户 名: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浦发银行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账 号:5903 0157 4000 01610
开户行行号:3101 9105 9034
三、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保证金或提交《承诺函》,即视为对如下内容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或《承诺函》约定的金额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如置换成交,未按照置换成交规则履行后续义务的;
四、处置方式:
1、如最终受让方以现金支付的形式支付价款的,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项目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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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
清单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周经理
咨询电话 15661007880
咨询时间
咨询地址
技术支持
其    他 特别提示: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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