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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ZZCQ2023100800031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乐昌市昌盛国有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昌市乐棉路72号原棉纺厂行政办公大楼四楼401室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物业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北乡镇茅坪村原乐昌市冶炼厂生活区地块,计算租金面积8200㎡,有不不动产权证,物业按现状出租。
计算租金面积
8200㎡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6560元/月(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至第六年的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5周期。)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1、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1.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1.5、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6、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1.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2、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2.1、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3、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2.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履约条件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地块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地块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地块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5.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本项目不允许分租和转租。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地块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地块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地块承租的,视为已对地块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地块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地块禁止危化行业及有明火和产生油烟、噪音等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6.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方须按照出租用途使用,承租方须明确知悉该情况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诺不因此追究出租方的任何责任,该地块仅可按照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用途进行备案,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如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出租方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则合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搬迁。逾期未搬迁,则出租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物,并进行强制清场,且不向承租方负任何法律责任。出租方退回承租方余下未使用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8.地块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如因业务需要需在地块上建设、搭设建筑物的,须提前与出租方协商,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建设、搭建。建设、搭建须经地块产权所有人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批,建筑物的权属归地块产权所有人所有。租赁期内,承租方享有建筑物的使用权,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待《租赁合同》终止后,建筑物的所有权益无偿归地块产权所有人所有,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地块产权所有人或出租方承担补偿或者赔偿责任;
9.承租方应在交易机构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地块,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1.报价加价幅度为:50元/月或50元/月的整数倍;
12.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交付,每月租金于当月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46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户 名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632505928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肖小姐 18318465706 战小姐0755-83690510
传 真
0755-26577562
业务投诉电话
0755-83690834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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