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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名称:镇雄石桩煤业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根据指标出让方提交的交易申请材料,标的指标于2020年完成关闭并通过省级验收。确认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2022年已交易24.3万吨,本次出让指标为5.7万吨。
2、指标出让方对递交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说明情况由指标出让方提供,仅供意向购买方参考,意向购买方应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仔细查阅指标出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购买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购买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因指标出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意向购买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3、本公告内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最终解释,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多种理解、释义的,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解释为准;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不解之处,请根据本公告项下联系方式,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4、购买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未按照交易公告履约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购买方须自查本次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中心仅就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1、意向购买方应按公告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并上传报名材料。
2、购买方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将相关报名资料递交交易中心,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依据公告内容由购买方与出让方自行协商)。
3、购买方在签订指标购买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100%价款(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按照交易合同进度付款,具体要求:
(1)出让方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能指标置换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购买方向交易中心出具划款证明将全部交易价款的30%(首期价款)从交易中心账户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2)出让方收到首期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购买方开具交易总价款进项税额为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不变,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调整变化)。
(3)购买方收到足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出具划款证明将全部交易价款的50%(二期价款)从交易中心账户支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4)购买方产能置换方案在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在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后,交易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20%交易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如出让方出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规定或出让方不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授权交易中心代扣成交价款的20%作为对购买方的补偿并无息转付至购买方指定账户。
5、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不存在虚假交易的情形。
6、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让的其他情形。
7、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购买方的产能置换方案如果未能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或需另行出让,本次出让方有条件配合购买方办理交易合同的签订,并签署相关文件。
购买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购买申请书.doc
1、缴纳:金额456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0-0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交易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为保护出让方及购买方的合法权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方与购买方可按照以下约定向违约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保证内容:
(1)意向购买方递交购买申请并确认购买资格后单方撤回购买申请的;
(2)被确认购买资格的意向购买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购买方与出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限履约(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出具支付价款通知书)的;
(4)出让方在约定时间内不配合购买方提供办理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审批所需材料的;
(5)出让方提交的产能置换指标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出让方出让指标因违反法律法规等限制规定导致产能置换方案无法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
(7)购买方的产能置换方案如果未能获得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批准,需另行出让时,出让方不配合办理另行出让交易合同的签订并签署相关文件的。
3、处置方法:
(1)最终购买方足额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全部交易价款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购买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如购买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出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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