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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中宁路176号美苑大厦14-15层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1110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市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 9 月 15 日至2023年 9 月 25 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 9 月 15 日17:00-2023年 9 月 26 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元)
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
备注
1
上海市普陀区中宁路176号美苑大厦14-15层
2081.16
103018
100元/次
309054
3个月成交月租金的总额
10年
1.资产存在瑕疵,中标人需按出租方要求进行装修并自行解决资产内部水、电、消防问题。
2.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经出租方同意的装修实施方案(报名时必须提供)。
3.该资产按现状出租, 公示资产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4.因该资产出入口须经过大楼内另一产权方区域,因此报名前须获得第二产权方书面(详见勘察证明模板)同意方可报名,第二产权人联系电话:张沁雅 19821200799。
5.免租期7个月分三年进行分摊(第一年免租1个月,第二年免租3个月,第三年免租3个月)。
6..每满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按季度支付。
7.资产交付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9.中标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前须签订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
10.该资产需与专管员联系至现场对资产进行勘察,了解情况并签订现场勘察证明书(详见附件5模板),勘察联系电话:13978989518。
11.资产已设定有保留价,当竞价人报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挂牌价+竞价阶梯)时方可成交。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宁路 176 号美苑大厦十四、十五层,属城市市区地带,小区东邻中宁别墅、南临中宁路、西临静宁路、北邻中宁别墅,距离区域商业中心约 4.1 公里,距火车站(上海西站)约 2.9 公里;附近有宁泉新苑、中宁家园、申兴华庭、石泉春晓、天赐苑住宅小区等,所在区域商业繁华程度较高。所在建筑物为共 15 层的钢混结构建筑物,楼宇设置有步梯上下楼,并安装有 3 部电梯、,由市政电网供电、市政自来水供水,其中高层部分采用分段水泵加压方式直供用户,排水方式为雨污分流;附近有医院、学校、银行、宾馆、文体、生活等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较高。资产存在水、电基础设施老旧需维修更新,消防系统均已老化需要重新报装,墙壁刮灰层风化剥落严重,部分房间有漏水等瑕疵;美苑大厦1至13层为另一产权主体,承租人需与另一产权共有人协调大厦的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使用费、公摊水电费以及出入口使用等问题。目前资产空置状态。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招租标的有不动产权证。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该资产需与出租人联系至现场对资产进行勘察,了解情况并签订现场勘察证明书,勘察联系电话:林先生 13978989518。该资产出入口须经过大楼内另一产权方区域,因此报名前须获得第二产权方书面同意方可报名,第二产权人联系电话: 张女士 19821200799。
5.资产已设定有保留价,当竞价人报价达到或高于保留价(挂牌价+竞价阶梯)时方可成交。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
宏桂复〔2023〕15号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资产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住宿、酒店、办公/不能用于从事 危险、易燃易爆行业 。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7个月的免租装修期(按三年进行分摊,第一年免租1个月,第二年免租3个月,第三年免租3个月),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每满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按季度支付。
5.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6.中标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前须签订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附件6)。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需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要求进行装修并自行解决资产内部水、电、消防问题。
3.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经出租方同意的装修实施方案(报名时必须提供)。
4.企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6.意向承租人非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7.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中无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情况。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广西南宁青秀区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后续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建设银行南宁邕州支行
开户行:4505 0160 4256 0000 0065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9月15日17:00-2023年9月26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元/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实施方案(并加盖公章)
3.企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必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附件4)
4.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5.意向承租人非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6.现场勘察证明(附件5 )
7.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中无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情况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自由时间截止30分钟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期限内补充材料不成功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资产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朱经理(交易所):0771-5726808 林经理(出租方):13978989518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771-5880618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资产租赁合同.docx
3.1《资产交接表》.xlsx
3.2.《资产出租安全管理协议》.docx
4.企业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承租方下载盖章上传).docx
5.现场勘查证明(上海市普陀区中宁路176号美苑大厦14-15层).docx
6.资产现状知情承诺书.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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