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矿权 船舶 林木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24 人关注5556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炼油厂5万吨/年酮苯装置等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1029
挂牌起始日期
2023/9/6
挂牌截止日期
2023/9/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
存放地
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炼油厂内
标的现状
标的详情:
1、房屋建筑物:1.房屋建筑物:本次处置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包括酮苯、糠醛2个区域内8处房屋和7处一般建筑物。房屋主要有各装置区内控制室、仓库、配电房及办公值班室等8处房屋。一般建筑物主要包括各装置区城内设备框架基础、管沟、泵棚等7处一般建筑物。
2、5万吨/年酮苯脱蜡脱油装置: 于1996年6月投料试车,2011年6月进行技术改造,由于没有原料,技术改造完成至今一直停用。现场共有设备(包括储罐、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共284台。目前设备设施腐蚀严重,无调剂及修复利用价值。
3、10万吨/年糠醛精制装置:于2006年建成并生产,由于没有原料,于2015年完成装置退料后,停用至今。现场共有设备(包括储罐、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共129台。设备陈旧老化、破损严重、无调剂及修复利用价值。
上述标的情况描述具体以标的清单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776.07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7月28日
评估机构
广西信达友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876.60万元(备注:2008年12月31日之后资产评估价值为57.8738万元,占总评估值7.46%,根据成交金额,按照资产评估价值占比, 2008年12月31日之前资产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2008年12月31日之后资产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2200660775E注册地:田东县平马镇油城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葛磊松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会议纪要(东石化纪要〔2023〕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百色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纪要
特别告知
1. 风险提示。本次转让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竞买人必须下载附件《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炼油厂部分装置整体拆除对外处置相关要求》,如报名参与,即视为对其要求内容全部已知并认可。报名时提交盖章的上述《要求》作为附件上传。
6. 在整套装置进行界面交接后,由受让方在边界设置硬隔离围挡,围挡区域内所有作业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7.需要在厂内进行拆除作业(包括电气、吊装、切割、高处等作业),施工人员属于特殊工种的必须持证上岗,按转让方各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8.受让方在厂内生产运行管控区域内施工和提货期间需要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按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它资产、不得率先拆除和损坏地面消防环保等设施,地面消防环保等设施待转让方核准后再予以拆除、处置,若造成任何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施工、提货时间按照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时间执行,节假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9.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工作,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建筑垃圾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置。危险废弃物拉运到指定点,由转让方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和建筑垃圾由受让方拉运处置,承担处置产生的各项费用,外运按照转让方指定的路线通行。
10.现场清理标准:现场干净、整洁、平整、无任何障碍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拆除至地面±0米,并全部清理外运完毕。
11.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订、进行现场交割,并签署《交割单》(签署《交割单》视同认可现场具备拆除条件)后45个工作日完成本次标的拆除和清运工作,所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1.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成交的标的价格,不含成交后受让方需进行包装、运输、拆卸等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并将清运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0元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3.转、受让方签署交割单前应当对需要清运的标的进行清点确认,避免清运过程中因清运标的有误产生纠纷,清点确认后才能签订交割单,签订《交割单》后4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完成标的拆卸和清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期间的场地占用费(¥5000元/日)由受让方承担,从清运保证金中扣除收取。如受让方无逾期完成清运清场工作、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则由转让方将清运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4.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清运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清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拆卸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拆解处理,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4)。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应当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田东县)
3.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提供竞拍成功后进行拆除施工组织机构中人员资质及证件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经理1名,需具有一级机电专业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资质;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中级安全工程师证;须提供上述人员近6个月(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黄培华:13977602905;何伟:13768165668;黄俊:18977635678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9/6 至 2023/9/19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盖章的《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炼油厂部分装置整体拆除对外处置相关要求》;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前30分钟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9/6 9:00 至 2023/9/19 18: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2.标的图片.zip3.标的清单.xlsx
4.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5.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炼油厂部分装置整体拆除对外处置相关要求.doc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黄经理 0771-5585027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5880618 (交易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