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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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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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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6,600,000 元
保证金 300,000元
债权本金10,733,300.00元
债权利息4,787,100.00元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21
报名截止时间:2023-08-07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汪女士
联系电话:
18570635623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23A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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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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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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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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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对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资产简况

资产

公告

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为财信资产管理(常德)有限公司持有的对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信棉麻”)的债权。截至基准日2019年1月15日,该债权资产本息合计1552.04万元,其中:本金1073.33万元,利息478.71万元。

抵(质)押及担保情况:抵押人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为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临澧县合口镇中横街房产及土地。质押物:刘连华名下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全部),保证人刘连华、黄道菊。上述担保情况以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方查阅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为准。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湘0702民初270号。

财信资产管理(常德)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三湘都市报》、《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官网》发布了临澧县长信棉麻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之前公告内容如有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因转让债权涉及相关方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方可至财信资产管理(常德)有限公司查询贷款债权详细资料。联系人:龙先生0736-7791805。

特别提示:上述本息为财信资产管理(常德)有限公司根据现有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公告内容不符,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重要

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其他信息

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

  1、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资产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应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转让方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凡参与受让者,进入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本次债权转让相关资料并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6、《债权转让合同》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合同》中的全部内容。《债权转让合同》文本可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查询。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人民币660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受让方需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清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受让方需在《债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将交易价款的30%(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抵作部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余款项须于《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且须按照8.5%/年向转让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7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5、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抵押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愿意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

6、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未付清前,债权不予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与本债权处置相关法律文书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7、本次债权转让应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交易标的作为底层资产违法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债权所涉及资产现状、资产瑕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债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债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债权资产。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3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期满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财信资产管理(常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MA4TCDFK0H

注册地(住所)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万寿社区月亮大道666号财富中心B栋4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21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17:00时止)

若公告期内只征集到1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1.转让公告期内只征集到1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后备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竞买人报名,则后备受让方须参与报价,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则后备受让方为受让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后备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内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的:则各意向受让方须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3.竞价安排:

 

自由报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竞价方式

竞价阶梯(元) 

公告期内(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2023年7月21日9:00至
2023年7月28日10:00

120

加价

50000 

补登公告期内(如需补登公告)

2023年7月28日9:00至
2023年8月8日10:00

120

加价

50000 

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

注:如若出现延期,竞价时间以系统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竞价规则: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媒体名称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hnaee.com

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汪女士:18570635623,王先生:13755193223。

送达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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