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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幸福村一宗工矿仓储用地(工业)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1月19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信息发布终结。□
2、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3、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幸福村
基本属性
权证编号
浙(2016)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2929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5187㎡
使用期限
2016年9月30日起2046年9月30日止
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
权利性质
出让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
2、在建工程为“年产1200万片各类高性能汽车刹车片项目”,建设规模12266.3㎡,共四层。评估基准日,已完成场地平整、桩基础和沉台等,地下消防水池正在施工中。
评估价(元)
人民币13,930,846.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1月9日
评估机构
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湘恒基评报字【2020】第251号
转让底价
人民币 13,930,846.00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杭州博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85308637N
注册地(住所):萧山区所前镇缪家村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坪龙
批准单位名称: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文处理单
批准文号:无
批准日期:2019年7月1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R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R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2、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萧政办发[2020]42号)“受让方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目录(工业类)”,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应当继续履行《杭州市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092016A21008)约定的关于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亩均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值、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比等相关指标的义务,否则,将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4、据资产评估报告书(湘恒基评报字[2020]第251号)特别事项说明“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因素,也未对各类资产的评估增值、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竞买资格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及资产交付的相关工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足额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
账户名称: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 8112 0309 0000 1656 7
2、信息发布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在竞价(或报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
5、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订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及资产交付的相关工作。受让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时,须与转让标的属地镇街签订《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转让底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截止评估时点的在建工程价格。转让标的在办理权证变更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麒 15258810999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9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0
报价或自由竞价
时间
2020年1月20日10:00
2021至1月20日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蒋女士:0731-84178993,13100257552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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