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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通市中央路46号202室住宅用房(二次)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6月2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9年7月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南通市中央路46号202室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73.90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12.32平方米
使用期限
权利性质
出让
用 途
住宅
房屋结构
砖混
所在层数
2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房屋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9.81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22日
评估机构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44.83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南通市华绣劳动服务公司清算组
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转让方决策文件
清算组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南通市中央路46号202室住宅用房,房产建筑面积73.90㎡。房屋产权证号为苏(2019)南通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8672号,设计用途为住宅,对应的土地面积为12.32平方米。
2、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权属变更事宜需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协商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土地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人须承诺: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保证一次性付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3)收购行为不存在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情形;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人须报送材料:
1、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或说明;
(3)其他
2、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同意本次收购的内部决策文件,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或说明;
(4)其他。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2019年6月21日 至2019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
2、意向受让人在报名前应与转让方联系,在踏勘时间内看样,认可标的实际状况。转让方须在现场踏勘情况表上注明告知内容且盖章确认,未看样者原则上不予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1日 至2019年7月1日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人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填写受让登记表提出受让申请,同时按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保证金。
2、公告期满,交易所将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各意向受让人。
3、公开征集结束后,将通过适当的交易方式确定买受人。当意向受让人为两个及以上,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当意向受让人仅有一家,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则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汇入账户名:南通众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工农南路支行,账号:535258202840。
2、被确定为受让人的 ,其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与转让方履行全部移交资产手续后,转让方同时将移交资料备案到交易机构方可原路退回(不计息);
3、未竞得标的者,交易机构在竞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资产转让信息发布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3)当应使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参加竞价程序的;(4)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5)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须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报价,否则视作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交易保证金必须以实际报名登记意向受让人的户名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所指定的账户。受让人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读备查文件,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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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13921469702
咨询时间
单位地址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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