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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1、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3、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协议》(范本合同),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4、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5、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现场设备,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的必要附件;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E交易平台)(www.jscq.cn/wljdt),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竞买标的提交竞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登记表》;
5. 收购承诺函;
6. 委托拆除合同(如有)和相关资质证书;
7.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
3.《意向受让登记表》;
4. 收购承诺函
5.委托拆除合同(如有)和相关资质证书;
6.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本人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一、保证金金额:200000 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3、《国有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合同范本.pdf 可移交清单.pdf 收购承诺函.doc 5-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1].docx 5-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1].docx
车辆相关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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