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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201811HN0097
标的清单
138120元即20元/立方(船上价)
合计
特别 告知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100000元;
3、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买受人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
2、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海砂移交手续并运离。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运输等责任及费用以及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地点:海口市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规定各自承担。
报名咨询:孙女士 66558023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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