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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同心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一宗110629.8平方米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土地
标的坐落
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同心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基本属性
权证编号
望国用(2016)第040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110629.8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商服2056年6月30日、
住宅2086年6月30日
地类(用途)
商住用地,商住比为30%:70%。
使用权类型
国有出让
其他披露内容
1、 转让标的位于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同心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东临雷锋大道、南临同心路,西邻凯尔置业公司用地,北邻乌山街道仁和社区、白沙洲街道马桥河村土地。土地级别为望城二级。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下水、通上水、通电、通讯、通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现状有砂场、临建房等少量建筑物及构筑物和高压杆线;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商服37.78年、住宅67.78年。
2、 根据转让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301222016B00232],出让总面积为110629.80平方米,宗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批发零售用地,商住比为30%:70%(按计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容积率不高于3.50不低于1,建筑密度不高于24%,绿地率不低于40%,建筑限高100米。
评估价(元)
564,654,500.00
评估基准日
2018年9月18日
评估机构
湖南新星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湘新星(2018)土估字第0951号
转让底价
人民币56466 万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2MA4L2W4X7F
注册地(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1号
注册资本(万元):20000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武秋生
批准单位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心路口地块资产转让的请示
批准文号:20181949
批准日期:2018年10月1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R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R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标的现状有砂场、临建房等少量建筑物及构筑物和高压杆线,由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砂场拆除和高压杆线的迁移工作。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交易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为成交总价款的50%,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30日内付清。
竞买资格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2、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砂场拆除和高压杆线迁移等相关工作,并承诺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足额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
账户名称: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 8112 0309 0000 1656 7
2、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湖南联交所组织交易双方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即该意向受让方《受让申请》中的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高报价者即成为该标的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在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并在《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2、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砂场拆除和高压杆线迁移等相关工作,并承诺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3、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三、建设要求:
受让方须自标的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如未按期动工,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同心路与雷锋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谭女士 18573122726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0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1.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人民币16940万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网络成交报价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500,000.00
自由竞价
时间
2018年11月22日10:00
至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附件下载
关于同心路口地块土地移交的承诺.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谭先生0731-84119189,18670003544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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