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林木 船舶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新疆 湖南 黑龙江 安徽 甘肃 海南 浙江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北 河南
0 人关注1746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实物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转让资产明细与评估报告明细及实物吻合(一致)。如在评估范围内存在部分资产需要留用或暂不处置的,我方将以书面形式在挂牌前告知市场,并将上述资产在转让明细中剔除,若所提交的转让资产明细与转让现场实物不符由我方负责。
5、我方承诺资产挂牌则具备移交条件;
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我方承诺交易前标的展示现场与正式移交标的现场一致,如出现不符或短缺则由我方负责。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或相关生产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设备拆解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提取,出现缺短项,交易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交清交易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清点移交完毕;
3、清运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时间: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的工作时间内均可
地点: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仓库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 旭 联系电话:010-83420321
李明军 联系电话:13939185354
侯津鹏 联系电话:15235666333
标的联系人:李弘泽 联系电话:13835860622
请意向受让方在2018年10月24-10月25日工作时间,携有关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河津工作站办理报名手续,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汇入指定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河津工作站地址:运城市河津市新兴路8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5860622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二、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 4、进入拍卖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三、处置方式:
1、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2、因转让方原因,在拍卖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