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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华路17号广西路桥大厦综合楼整体招租(10年)项目
BBWCQJY18-200(3)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7号
广西路桥大厦综合楼整栋及附属区域
总建筑面积31575.46平方米
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其中免租期的免租方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免租期过后的第一天起算租金,必须在应交租金起算当月十日付清
从计租年起,每三年在上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
标的介绍
标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7号,总层数30层,于2000年12月建。标的实际建筑为地下2层和地上29层(第29层无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地下1层至地下2层建筑面积1761.33平方米,地上1层至28层建筑面积31575.46平方米,第29层建筑面积179.30平方米。
标的外墙为外墙漆和铝玻混合墙面,内装饰装修为瓷砖楼地面,内墙及天面为涂料,豪华钢木门,铝合金推拉窗,中央空调,四部电梯,钢木扶手楼梯。
目前,标的地上1层至19层为宾馆用房,20层至27层为办公用房,28层为会议室,29层为电梯房及杂物房,地下室为车库和仓库。
1.招租范围:广西路桥大厦综合楼整栋及附属区域,其中计租面积为地上1-28层(建筑面积为31575.46平方米),含商业裙楼与停车场。
2.目前中华路受东西快速路封路施工影响,较为拥堵。
备注: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的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首年3个月租金)、承租押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1.承租人应为中国境内设立1年以上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且实缴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50%。
2.承租人在国内经营或参股经营过至少1家酒店,且经营面积总和不少于15000平方米。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到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第一阶段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承租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只能用于经营酒店、写字楼、物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12个月免租期(含在10年租期内),6个月装修期(含在12个月免租期内),免租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出租人已将标的一楼2间商铺对外出租,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与原租户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铺面租赁合。
(1)315平方米铺面(建设银行),租期为2016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
(2)123.53平方米铺面(农村信用社),租期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
5.标的分二个阶段移交。
(1)第一阶段:综合楼1-19层、28层在标的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
(2)第二阶段:综合楼20-27层及及其他附属区域于出租人整体搬离后再进行移交,整体搬离期预计为2019年2月28日。
(3)停车场物业在标的移交第一阶段交由承租人管理。承租人须无偿提供26个地下停车位及120个地上停车位供出租人整体搬离前使用。
6.承租人须接收管理60%以上(含)原路桥瑞丰酒店在册工作人员,薪资福利待遇由承租人确定,且保证工资待遇及福利不低于现状。
7.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将标的转租或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收取的租金及承租押金不予退回。
8.承租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中三星级及以上标准提交《酒店运营方案》并严格执行,且《酒店运营方案》作为《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9.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续租期为5年。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租人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人为中国境内设立1年以上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且实缴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50%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年报审计报告或者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实缴证明材料);
(5)承租人在国内经营或参股经营过至少1家酒店,且经营面积总和不少于15000平方米。(即提供承租人或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酒店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租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租人的竞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租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租人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包括首期租金、承租押金等)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E交易版).docx
附件2: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交易须知.pdf
附件4:标的照片.zip
附件5:租赁合同.docx
黄先生 0771-5585013、15578991413
报名咨询:王经理 0771-5585013、1351771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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