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清水县金河城市广场B座商铺转让公告
  • 清水县金河城市广场B座商铺转让公告

清水县金河城市广场B座商铺转让公告

报名
截止

0 人关注2048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19,100,000
保证金 6,0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18-09-2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1-07 23:59:59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张经理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3919108121
18093860844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清水县金龙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南侧金河城市广场B座商铺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权利人

 

权证号

 

权利类型

 

用途

 

权利性质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清水县金龙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甘(2018)清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56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1271.18

第2层

甘(2018)清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566

1271.18

第3层

甘(2018)清水县不动产权第0000567

1271.18

第4层

权利其他状况

1. 共有宗地面积:1303.83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348.94平方米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2013年12月8日起2053年12月8日止

 

以上标的整体转让挂牌价1910万元,交易保证金600万元。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三、受让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8921-- 102417时。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期限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2个周期。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前有关的水、电、暖、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物业等的户名变更及其他事项时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面积、土地性质、规划用途、房产结构、抵押权利等情况介绍,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保证。成交后在面积勘丈中有误差的、受让方在办理标的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若出现与介绍情况不一致或出现任何瑕疵风险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6.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五、联系方式:

人:张经理 13919108121     王经理 18093860844  

联系地址:兰州市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34号天府楼3楼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2013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8921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