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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项目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18GX2000033)
  • 重庆中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项目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18GX2000033)

重庆中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项目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18GX2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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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332,600 元
保证金 400,000元
注册资本5,000,000元人民币
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
行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18-08-30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9-27 23:59:59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71-5738059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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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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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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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标的名称 重庆中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55%股权 项目编号

BBWCQJY18-205

挂牌起始日期 2018/8/30 挂牌截止日期 2018/9/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中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栖霞路8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念旭猛
成立时间

2015年01月12日

注册资本(万元)

伍佰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500000327730427E 所属行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纸制品;销售:纸、纸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玩具、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25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55
2 念旭猛 45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年5月

4830.37 --65.75 -66.2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848.11 3540.48 307.63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7年8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626.13 3040.01 586.12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西荣联普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荣联资评报字〔2018〕第011号

评估基准日 2017年8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桂国资产权字〔2018〕3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645.94 3040.01 605.9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3.26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科园大道62号厂房大楼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01006724503978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中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17〕54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一)截至2017年8月31日,重庆瀚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画中画印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债务的情况说明》两公司存在多起民事诉讼,已经属于资不抵债,毫无偿还能力,故应收重庆画中画印务有限公司316,864.01元及重庆市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0,308.56元评估值为0元。

(二) 重庆瀚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旗丰纸制品有限公司相关债务的情况说明》2016年9月28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判决旗丰公司向重庆中瑞阳光支付货款71,171.70元,但旗丰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公司资产无力偿还众多的债务,故应收重庆旗丰纸制品有限公司71,171.70元评估值为0元。

        (三)重庆中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与念旭猛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用宝马牌小型轿车1辆,月租金3,000.00元。截至2017年8月31日,累计计提租赁费96,000.00元,实际支付90,000.00元,尚未支付6,000.00元,2015年1月-2017年8月,与该车辆相关的费用均在中瑞阳光列支。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放弃(提示: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后原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否
其他披露内容

风险提示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人民币333.26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商厦B座3楼 )

3.标的交割。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提前踏勘、咨询,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考察,转让方将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从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股权挂牌起始日的前一日,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转让方承担和享有;标的股权挂牌起始日至股权交割日,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3.标的企业职工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聘用。

4.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栖霞路8号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8/8/30 至 2018/9/27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到交易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0.5万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x

附件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交易须知(须下载签字).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罗经理:0771-5585012、1827579815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1-2633198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王经理  0771-55738059、 13517716585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2809318(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771-5595845(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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